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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海区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政策告家长书(2019年版)

朗读

各位家长:

首先,感谢您对我区教育工作的关心、支持。

2017年开始,我区对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政策进行了调整,根据《镇海区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义务段入学管理办法》(镇政发〔2017〕2号)文件精神,推出量化积分入学政策,受到广大外来务工人员的欢迎。为进一步做好2019年的招生工作,现将有关入学政策告知各位家长,请大家及早做好相关准备。

一、区教育局每年依法完成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招生入学工作后,视学位剩余和分布情况,按顺序位统筹安排外来务工人员适龄子女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对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分类进行安排,第一类为:父母在我区购房(报名时已获得产权证),但户籍未迁入我区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第二类为:“政策性借读生”,主要对象为获区、市级相关荣誉外来务工人员的子女、优秀高技能人才子女及部分镇海区重点骨干企业中层以上管理干部子女。第三类为:在我区居住并持有效居住证,并在居住地已办理计划生育登记且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在我区有稳定职业、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外来务工人员,可通过参加积分为其适龄子女提出入读申请。第一类、第二类对象不用参加积分。

二、申请量化积分入学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必须同时符合以下四项基本条件:1.父母均在镇海区内工作,户籍所在地没有监护条件;2.父母双方在镇海区有相对固定住所,截至适龄子女入学当年3月31日,持有效居住证一年以上(无中断);3.父(母)在镇海区有合法稳定的职业,并依法在宁波市辖六区(指镇海、北仑、海曙、江北、鄞州、奉化等六区)缴纳社会保险 (截至适龄子女入学当年3月31日,连续按月缴纳一年及以上,补缴无效); 4.父母自觉实行计划生育,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并且持有当年度《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三、家长为子女申请入学的积分申请、获取参照《区流动人口管理办关于进一步完善镇海区流动人员量化积分申评制度的通知》(镇流管办〔2017〕6号)执行。符合我区为子女申请积分入学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于子女入学当年3月31日前向暂住地各镇(街道)办理流动人口量化积分申评手续获得综合积分。办理地点为各镇(街道)量化积分受理窗口。具体地址及联系电话见下表:

镇(街道)

地址

联系电话

招宝山街道

    沿江西路200号

86278053、86256517

蛟川街道

    镇宁东路818号

55865212

骆驼街道

东开路222号

55871957

庄市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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