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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海区教育局关于印发加强中小学班主任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朗读

各中小学、教师进修学校:

现将《关于加强中小学班主任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校实际,认真学习研究,抓好贯彻落实。

宁波市镇海区教育局

2018年12月28日

关于加强中小学班主任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造就党和人民满意的高素质专业化班主任队伍,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加快区域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现就加强中小学班主任队伍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和中共宁波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关于加强中小学班主任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针对中小学生身心发展特点,进一步健全班主任队伍建设机制,完善班主任培训体系,创新班主任工作手段,促进班主任专业成长和发展,提高班主任工作质量,打造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班主任队伍。

二、目标任务

经过3年的努力,全面实施班主任准入制,健全班主任成长发展机制,优化班主任队伍结构,完善班主任待遇提升保障机制,增强班主任岗位吸引力,让班主任在岗位上更有幸福感、事业上更有成就感、社会上更有荣誉感。培养一支师德品质好,专业素质高,研究能力强,人员结构佳的高素质专业化班主任队伍。

3、工作重点

    (一)准入与选聘

1.建立准入制度。建立健全中小学班主任任职资格标准。初任班主任一般应参加不少于48学时的班主任岗前培训,具备2年以上教育教学工作经历和担任副班主任(见习班主任、班主任助理)至少1年。初任班主任要求任职2年内取得浙江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上岗资格证书(C级及以上)。

2.规范选聘机制。学校要制定符合实际的班主任选聘办法,规范选聘对象、条件、程序。鼓励思想素质好、业务水平高、奉献精神强的优秀教师担任班主任工作,由校长聘任。新上岗教师,应安排担任副班主任(见习班主任、助理班主任、成长导师),并选派有经验的优秀班主任担任他们的指导教师。各学校可尝试引导竞聘和倒逼应聘的双向机制,推进班主任选聘工作。对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学校统一选聘而不担任班主任的教师,学校可以在当年度不优先考虑考核优秀、综合类先进、晋升职称和岗位。

(二)职责与义务

3. 细化工作职责。学校要落实《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有关班主任“职、权、责”规定,要求班主任主要承担班级建设、指导学生发展、协调家校互联、推进一体化育人等重点工作,结合实际细化班主任、副班主任(见习班主任、助理班主任)和各学科教师的育人工作职责,确保班主任将工作重点和主要精力放在“研究学生、评价学生、引导学生、帮助学生、组织活动、建设良好班集体”等核心工作上。实行导师制的学校要明确首席导师、导师及班主任之间的职责分工。

4. 落实岗位基本工作量规定。严格按照教育部印发的《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有关要求,切实落实班主任基本工作量规定。要合理安排班主任的教学任务,保障班主任有时间、精力、热情做好班主任工作。班主任承担超课时工作量的,要以超课时计算补贴。

5. 明确问责方式。对不履行班主任工作职责,玩忽职守,造成不良影响的,学校应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诫勉谈话或调离班主任、教师岗位等处理,并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师德师风建设的实施意见》,落实师德“一票否决制”。

(三)考核与激励

6.强化考评机制。学校要加强班主任工作过程管理,完善班级规范化管理,定期考核班主任工作,建立班主任工作档案,记录班主任工作成长轨迹和绩效评价。班主任工作年限、工作绩效作为教师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与各类先进推荐、荣誉称号的授予挂钩。学校可以探索中小学班主任职级管理制度,通过有效激励机制鼓励教师长期担任班主任工作,鼓励中高级教师担任班主任。

7.完善晋升机制。学校在推荐教师参评一级教师职称时,应保证小学教师工作以来任班主任工作年限不少于4年,中学教师任现职以来任班主任工作年限不少于3年,中小学副班主任工作年限可折半计算。学校在推荐教师参评高级教师职称时,应保证教师任现职以来任班主任工作年限不少于3年。区教育局将根据市教育局的文件精神,适时推行班主任职称评定的双通道制度,即让教师既可选择参评学科专业系列职称,也可选择参评德育系列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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