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镇海区2016年度废气整治工作的通知
朗读
各有关单位:
开展废气整治是我区实施生态环境整治战略、开展“清洁空气”行动的重要内容之一。为确保按期、按质完成我区2016年度废气整治工作,请按以下要求认真落实各项工作:
1、对照整治工作要求,认真分析,强化落实,抓紧实施各项废气整治工程,不断完善各项废气治理措施,确保2016年12月底前完成废气污染整治工作并通过验收。
2、废气整治工作实行季报制度,各单位应在每季度末月25日前上报本季度的工作进展,及时反映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难点。
3、完成废气整治工作的单位应及时委托验收监测(搬迁、停产、淘汰类除外),并向我局申请整治验收。
4、为便于工作开展,请各单位收到本通知后,及时确定负责废气整治工作的领导和联系人各1名(附上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连同整治工作方案及工作计划进度表上报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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