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有关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镇海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宁波市镇海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6年12月20日
镇海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
社会信用体系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社会治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均提出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也明确了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框架。根据《浙江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宁波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镇海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以及宁波市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总体部署,特制订本规划,规划期为2016-2020年。
一、现实基础
(一)发展现状
1、主要成就
(1)信用信息平台稳步推进。镇海区企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标准化、规范化建设逐步推进,原镇海区企业信用信息平台升级成为镇海区电子政务数据交换平台。平台数据征集及共享范围稳步扩张,至2015年底,镇海区已完成市级层面包含国地税、公安等32个政府职能部门镇海属地数据的征集,实现区级层面市场监管、财政、人社等横向25个部门的数据共享,落实6个乡镇街道和3个园区接入平台共享信用信息,累计征集企业信用信息230.4万条,实现与宁波市公共信用信息数据库的对接和互通。
(2)重点领域建设逐步推广。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司法公信等重点领域信用建设进展顺利。在政务诚信领域,强化落实《镇海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和《镇海区在行政管理事项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的实施意见》,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报告制度,对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执行情况实行备案监督,对相关行政管理事项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已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4万余条;在商务诚信领域,加强诚信宣传,稳步推进企业安全、食品药品监管、纳税管理、政府采购、交通运输等领域的诚信建设,同时深化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已建立农户信用档案2.6万余户;在社会诚信领域,逐步加强医疗卫生、劳动保障、社会保险、旅游、环境保护、社会组织等领域的诚信建设,创新深化“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工作模式;在司法公信领域,制定《关于打造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全面深化阳光司法的工作要点及分工方案》,五年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公开裁判文书9868件,2015年以来利用公共媒体共曝光“老赖”97人。
(3)信用试点工作取得成效。积极开展石化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诚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建成宁波石化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平台系统并投入试运行,已导入设备信息15630台、安全附件(安全阀)信息4746台、作业人员信息3723条、特种设备管理制度152套、检查记录508份、指令书184份、整改报告139份及各企业的设备变更信息表142份。石化区特种设备平台的应用,进一步提高了石化区企业特种设备信息化管理水平,特种设备定期检验率达100%,安全附件超期违法行为比去年同期下降62.5%,特种设备作业证复审率达100%。
(4)组织保障切实加强。2013年区委区政府成立“信用镇海”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发改局,负责统筹、指导和协调全区信用建设工作。至2015年,全区各镇(街道)、部门建立起职能清晰、分工明确、共同推进的信用信息事项管理工作机制,在职责范围内加快信用信息征集、共享和应用,为构建与镇海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信用体系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
2、存在问题
镇海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正在稳步推进,但也存在以下问题:信用信息资源较为分散,未能突破组织结构层面的障碍进行充分整合;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还未切实建立,对相关失信行为缺少约束机制;诚信教育稍显薄弱,各行业领域人员的职业诚信有待进一步提高;信用服务市场发展相对缓慢,信用信息主体权益保护机制滞后;信用应用需求仍待开发,整体的社会信用氛围还未形成。
(二)面临形势
1、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规范市场经济、促进镇海城市经济发展的迫切要求。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角度来看,信用是完善市场环境、优化资源配置的基础支撑。社会信用体系不健全,会降低企业生产流通的效率、质量以及市场竞争力,一定程度上影响镇海区服务型城市经济的发展活力。尽快建立法制健全、体系完善、监管有力、竞争有序的社会信用体系,有利于规范市场经济运行机制,降低市场经济良性循环的制度成本,改善企业生存环境,激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活力,从而满足与破解镇海区经济发展中存在的社会信用需求与难题。
2、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促进转型升级、推动镇海创业创新发展的迫切要求。从产业转型升级来看,信用是促进产业转型、激发创新活力的重要推力。“十三五”时期,是镇海区积极应对世界经济大变革大调整、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全面深化改革、加快创新转型的关键时期,镇海区发展具有当地特色的城市经济与创意产业也对信用体系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不仅要促进产业、技术发展等“硬转型”,更要实现发展环境的“软转型”。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培育发展信用产业、扩大信用消费、创新信用服务和产品,有利于增强城市软实力和竞争力,吸引和聚集高素质人才和资本,为镇海社会经济转型注入新的活力。
3、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顺应人民期待、改进和创新镇海社会治理方式的迫切要求。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的关键期,利益主体更加多元化,社会组织形式及管理方式也在发生深刻变化。在这个矛盾凸显期,生产安全、食品药品、生态环境等社会诚信问题,将会深刻影响政府公信力和不同社会成员之间的信任感。加快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推进建设服务型政府,不断提升政府和司法公信力,加强社会管理创新,及时化解社会矛盾,大力宣传、实践新时期诚信文化,有利于促进人际关系融洽和利益关系协调,构建起公平、公正、诚信、法治、公开和互信的社会环境,提高群众的幸福感,顺应人民群众对于社会发展的新期待。
二、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宁波市委市政府“六个加快”和“双驱动四治理”战略决策部署,按照宁波跻身全国大城市第一方队的要求,深入实施区委区政府“六大战略”的战略部署,以推进信用信息征集、公开及共享为基础,以完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为抓手,以培育规范信用服务市场和信用队伍建设为支撑,大力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积极开展信用示范,努力构建起失信惩戒、守信得益的社会环境,全力打造“信用镇海”,为镇海区在更高水平上全面建成小康城市和现代化生态型港口强区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以民为本,服务群众。把增进民生福祉作为信用体系建设的根本目的,突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服务于群众生产生活的核心作用。推动“信用+”新模式建设,连接人与信用服务,将信用应用融入生产生活,打造多维信用生活,从而提高信用体系建设的社会认同度,使全体人民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有更多获得感和幸福感。
——政府引导,社会共建。充分发挥政府在规划引导、资源整合、制度完善、示范带动和宣传教育等方面的带头作用,统筹制定实施建设规划,有序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培育和监管信用服务市场。注重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强化企业、行业组织、中介机构等在行业信用建设、信用产品开发使用和信用服务中的实质性作用,鼓励和调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整合资源,联动奖惩。打破“条块分割”,加强对信用信息资源的整合,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实现行业和部门间信用信息互联和资源共享,规范信用信息征集、记录、整合、共享、公开、使用等全过程的管理体系,提高信用信息质量,提升信用信息利用效率。推动信用信息内部共享和依法披露,实施联合奖惩,增加失信成本,强化守信激励。
——示范引领,以用促建。充分发挥政府应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的示范作用,强化信用信息和信息服务产品在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和个人中的推广应用。实施“行业多线深入,条块紧密结合”的试点推进模式,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新模式,推广信用产品的社会化应用,从而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营造诚实、自律、守信、互信的社会信用环境。
(三)发展目标
——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取得突破。镇海企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进一步完善,实现全区所有部门企业信用信息的实时归集和共享,健全与宁波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的信息互通渠道。企业信用信息资源的整合、共享、公开机制进一步规范,探索大数据在企业信用信息平台的应用,围绕市场经营主体的生命周期,实现企业信用信息平台信用记录、发布、查询、分析、反馈和修正等功能,逐步推进企业公共信用信息的依法公开,企业信用信息使用率逐年提高。
——信用信息应用领域有序拓展。率先在政府财政专项扶持资金审核过程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在行政许可、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业监管、人事录用、资质审核和市场准入等领域应用信用信息取得实质性进展。充分发挥信用服务机构、行业协会的实质性作用,开拓资信调查、评估、保险和“信用+”模式等信用信息应用领域。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在融资信贷、合资合作、劳动用工等活动中信用信息的使用率大幅提升。
——信用服务市场规模持续扩大。本地信用服务市场逐步成熟,依法推进信用产品市场化、规范化运作,激发社会大众对信用产品的需求。引进培育1家以上的优质信用服务机构,为信用人才发挥专长营造合适的空间。
——信用体系建设环境得以优化。弘扬社会主义诚信文化,加强社会诚信宣传力度,推动社会诚信教育培训,增强全社会的诚信观念,提升群众信用认知度。优化信用体系建设政策环境,基本建成以信用信息整合、信用产品使用、信用奖惩披露三个环节为重点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制度框架。
三、主要任务
(一)推进信用信息系统建设
1、完善镇海区企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在充分对接宁波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的基础上,贯彻落实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大力推进镇海区企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设,依托镇海区电子政务数据交换平台,建设企业信用档案,完善公共信用信息共享交换机制,实现对企业信用信息的统一归集、交换共享以及“一次产生,共同应用”,提高信用信息利用效果。建立健全企业公共信用信息公开机制,提升平台信息公开水平和服务能力。进一步加强平台的拓展应用,从企业信用预警数据标准建立和数据挖掘分析入手,借助大数据分析技术,建立可量化的市场风险预警体系;以动态发散思维导图的方式,开发建设信用立方系统,探索建立移动端企业信用信息平台。推动区企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与省、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平台的交换共享,提升平台与行业信用信息系统、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交换共享水平,探索建立跨区域公共信用信息交换与共享机制,扩大信用信息的来源和应用范围。
2、完善行业和部门信用信息系统
各行业和部门依托现有业务管理信息系统,以及区电子政务网络、区企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等资源,按照统一规划、统一信息标准和技术规范、不重复建设的原则,改造完善相关信息基础设施,加强对本行业信用信息的记录和整合,以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基础,以工商、纳税、进出口、安全生产、产品质量、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医疗卫生、知识产权、流通服务、工程建设、检验检测、合同履约等领域为重点,完善行业信用记录和从业人员信用档案,依托市公共信用信息征集目录,将履职中产生的经营主体和从业人员信用记录上报市级部门。依托区电子政务数据交换平台,建立行业或部门间信用信息的持续交换共享机制,着力消除“信息孤岛”,实现信用信息互通共享。
3、推动商业征信系统建设
探索建立支持社会信用服务机构发展的政策体系,鼓励获得资质的社会信用服务机构、互联网企业等投资主体对接市场信用需求,依法依规采集、整理、保存、加工社会信用主体信用信息,建立信用信息数据库,建设第三方征信平台。探索商业信用服务机构通过授权等方式与区企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现有条件联通,有序推进信用服务产品创新,满足社会多层次、多样化的信用服务需求。
(二)构建四大诚信体系
1、大力推进政务诚信建设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全面落实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双公示”制度,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依法、及时、准确、全面公开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政策文件按照“格式规范、分类准确”的要求在镇海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及时、全面公开,并以“四单一网”为重点内容,认真抓好行政权力运行信息、财政资金信息、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共服务信息、公共监管信息的公开。加强依申请公开工作,引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正确行使申请权、救济权,进一步提高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答复水平和应对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能力,努力降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纠错率。
完善保障措施和培训制度。加强保密审查,严格执行《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的通知》(甬政办发〔2013〕233号),真正落实“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等规定,确保保密审查有领导分管、有专人实施,杜绝网络失泄密事件发生。加强督查考核,通过月排名、季通报、年终考核、专项检查等措施,加强过程性监督,督促各单位抓好载体建设、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年度报告发布、公开目录更新等日常工作。调整考核评估指标,加强对重点部门、落后单位的面对面指导力度,对个别工作滞后的单位下达“问题清单”,责令限期整改。加强公务员诚信培训,建立公务员诚信档案,完善诚信信息监控机制。
推广使用信用产品。逐步在日常监督管理、行政许可、资质管理登记评定、定期检验、表彰评优、安排和拨付有关补贴资金等方面对信用报告的使用做出必要的规定。在招商引资、政府采购、国有投资项目招投标等经济活动中,要求投标人提供企业和企业法人代表的信用报告。政府在人才招聘、选调任用时将个人信用作为选拔的重要参考依据。探索在PPP等新兴投融资领域推行信用类产品。
2、深入推进商务诚信建设
生产领域信用建设。建立健全在危险化学品、一般工业企业中以安全生产承诺公示、信用等级评定、信用信息公开、激励约束、安全警示五项制度为核心,以信用管理信息系统为支撑的安全生产诚信机制,进一步完善企业安全生产承诺、安全生产不良信用记录及安全生产失信行为惩戒制度,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进企业信用体系建设,逐步将实行工业产品认证企业纳入分类监管。建立健全食品药品综合信息系统,实施“黑名单”管理制度。宣扬守信誉、依法经营的典型事例,曝光部分不诚信守法经营的典型案例,营造诚信守法经营的良好社会氛围。
流通领域信用建设。开展商贸流通、电子商务等领域信用建设,加快个人信用消费,推进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信用分类管理,加强对商贸行业信用评价结果的推广应用。强化对内外贸企业建立信用管理制度及机构的指导,引导企业之间建立监督制约机制,并逐步建立行业内企业信用分类等级监管体系。
金融领域信用建设。以市场需求为导向,逐步实现中小微企业的生产、经营、技术、人才、交易等信息共享与应用,形成商务、金融两个领域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建立中小微企业普惠金融信用支撑体系。开展农户信用信息采集、更新和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创建工作。做好应收账款融资推广应用,推动政府采购项目加入平台,借助商业银行作用引导辖区内核心企业加入平台,推动核心企业带动供应链企业共同加入平台开展业务,充分发挥平台作为重要金融基础设施作用,促进商业信用向金融信用转化,助力中小企业融资。贯彻执行小额贷款公司和融资性担保公司信用评级主干指标体系,加强与相关管理部门合作,注重评级结果应用,倡导在行政管理事项中使用信用等级,并将信用等级作为对两类公司融资及担保资格审查的重要参考。探索建立金融纠纷第三方调解、金融仲裁机制,形成金融消费纠纷多元化解决模式。
价格领域信用建设。指导企业和经营者加强价格自律,规范经营者价格行为,实行明码标价和收费公示制度,着力推行“明码实价”。完善经营者价格诚信制度,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加强价格执法检查,依法查处捏造和散布涨价信息、价格欺诈等价格失信行为,对典型案例予以曝光,规范市场价格秩序。
税务领域信用建设。开展纳税信用管理工作,引导企业诚信纳税。完善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工作,统一国地税信用等级评定系统,提高评定效率。公开纳税等级为A级纳税人的企业,加强税务领域信用分类管理,发挥信用评价差异对纳税人的奖惩作用。完善税收“黑名单”制度,加大对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税、抗税等失信行为的联合惩戒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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