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浙江省AA、AA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的通知》(甬市监市场【2024】28号)精神,镇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开展2024年度浙江省A、AA、AA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对象和条件
申报(续报)“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实行自愿原则。
(一)申报(续报)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对象和条件
1、新申报对象:依法登记并连续正常经营满二年,且合同管理规范、合同履约状况好、合同信息化管理好、经营效益达到较高水平、社会信誉好的企业,经企业法人授权、具有独立资产、实行独立核算、对外独立签约、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实行企业化经营管理的事业单位、农业合作社,可申报参加浙江省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
2、续报对象:2022年9月29日公示(含继续公示)的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已公示为AA级的企业除外),且经营正常、合同履约状况好、合同实现信息化管理、经营效益好。未申报继续公示的,原公示期满后自行失效。
申报企业 2022年和 2023 年每个年度的收入性和支出性合同总数,应达到一定的数量。
(二)申报(续报)A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对象和条件
连续二年公示为浙江省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且合同制度健全、管理规范、诚实守信、守法经营、经营效益好,经企业法人授权、具有独立资产、实行独立核算、对外独立签约、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实行企业化经营管理的事业单位、农业专业合作社,可申报参加浙江省A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在全市同行业中排位靠前或影响力较大的重点骨干企业、市政府重点扶持行业的小微企业,可直接申报浙江省A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
2022年9月28日首次公示(继续公示)的A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已公示为AAA级的企业除外),且合同制度健全、管理规范、诚实守信、守法经营、经营效益好。未申报继续公示的,原公示期满后自行失效。
申报 2024 年度 AA 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应高度重视合同管理、有完整的合同管理体系、对合同实现信息化管理、每个年度的收入性和支出性合同达到一定的数量。
(三)申报(续报)AA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对象和条件
连续二年公示为浙江省A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且合同制度健全、管理规范、诚实守信、守法经营、经营效益好,经企业法人授权、具有独立资产、实行独立核算、对外独立签约、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实行企业化经营管理的事业单位、农业专业合作社,可申报参加浙江省AA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在全国或全省同行业中地位靠前或影响力较大的重点骨干企业、省政府重点扶持行业的小微企业且A级连续公示期满二年,可直接申报浙江省AA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
2022年8月26日首次公示(继续公示)的AA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且合同制度健全、管理规范、诚实守信、守法经营、经营效益好的。未申报继续公示的,原公示期满后自行失效。
申报 2024年度 AAA 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应高度重视合同管理,有完整的合同管理体系并对合同实现信息化管理;每个年度的收入性和支出性合同,应达到一定的数量。
二、申报公示的程序
(一)企业申报
企业网上申报,网址:http://szxt.zjamr.zj.gov.cn/,申报系统将于 2024 年 4 月 1 日开放。
1.资格申报。企业在线上完善基本信息后根据系统提示选择申报等级,进行资格申报。
越级申报浙江省 AA 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符合“在全市同行业中地位靠前或影响力较大的重点骨干企业”条件的,需要在系统中提交市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说明,说明应明确“在全市××行业中,共有企业××家,该企业综合实力排序第××位,系行业重点骨干企业”,说明应列明出具单位的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符合“市政府重点扶持行业的小微企业”条件的,需要在系统中提交市政府出台的相关重点扶持行业的政策性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