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为加快推进“科创镇海·人才金港”建设,吸引集聚更多高层次人才和团队来镇海创业创新,打造现代化滨海大都市科创强区、品质之城,现将2023年下半年宁波市镇海区“雄镇英才”高端项目(“甬江人才工程”储备项目)引进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及重点
择优支持集成电路、石墨烯及其他新材料、智能制造、数字经济等产业领域,具备突破关键核心技术、能够促进和引领产业发展的高端创业创新团队。其中,集成电路产业领域实行专项评审。
二、项目类别与申报条件
本期设领军型创业团队、资本型创业团队、领军型创新团队和集成电路创业团队专项,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已全职落地镇海、已获上级部门政策资助或已获专业投资机构投资的项目。申报条件为:
(一)领军型创业团队
1.应包括1名带头人和至少5名核心成员,其中:带头人应取得博士学历学位,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3年6月30日后出生);第1、2核心成员应取得博士学历学位,其他核心成员应取得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或拥有3年以上相关从业经历,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8年6月30日后出生)。带头人和第1、2核心成员来浙前应拥有三年以上省外(含国<境>外)工作经历。在海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任相当于副教授及以上职务,或在跨国公司、知名企业和机构任中高级技术(管理)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可适当放宽学历学位要求。
2.带头人及核心成员2021年6月30日后来浙或计划来浙创业,带头人(自然人)须为企业创始人、法定代表人和第一大股东,带头人及核心成员(自然人)合计持股比例超过50%(含申报企业中,带头人和核心成员直接持有落户在镇海区的持股平台股份),且持股成员不少于2名(不含带头人)。第1、2核心成员须全职到岗,或为所创办企业的自然人股东。所创办企业实际到位注册资金中货币出资不少于200万元,其中带头人(自然人)实际到位的货币出资不少于100万元。
3.团队成员专业结构合理,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目标产品有一定市场前景。项目方须承诺项目自列入扶持后第三年企业主营业务收入达到5000万元以上。
(二)资本型创业团队
1.应包括1名带头人和至少4名核心成员。带头人应取得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或拥有较高业内影响力,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68年9月30日后出生);核心成员应取得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或拥有3年以上相关从业经历,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3年9月30日后出生)。
2.带头人及核心成员2021年9月30日后来镇海且已在镇海创办企业,带头人(自然人)须为企业创始人、法定代表人和第一大股东,带头人及核心成员(自然人)合计持股比例超过50%(含申报企业中,带头人和核心成员直接持有落户在镇海区的持股平台股份),且持股成员不少于2名(不含带头人)。
3.企业实际到位注册资金中货币出资不少于500万元,带头人(自然人)实际到位的货币出资不少于100万元,同时获风险投资机构投资(除宁波市各级政府性出资部分)且实际到位出资不少于300万元(含资本公积金)。
(三)领军型创新团队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镇海政策 > 镇海区科技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zhenhaiqu/zhenhaiqukejiju/2023/0717/43688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