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园区,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集聚优势创新资源,加快推进核心技术和共性技术攻关机制化、市场化进程,实现关键核心技术和共性技术自主可控和科技自立自强的目标,提升全区科技自主创新竞争力和影响力,经研究,决定发布2022年度镇海区“十四五”技术攻关项目申报指南。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本批共发布电子信息、新材料、智能装备三个领域,共计16 个项目指南。
一、申报条件
1. 项目牵头申报单位须为在我区注册成立满3年(2019年7月31日前注册)的企业,在行业内处于优势地位,具有项目实施的基础条件、完成项目所必备的人才条件和研发基础,有健全的科研管理、财务管理和知识产权管理等制度,信誉良好;已与相关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建立技术攻关合作关系,且已共同开展技术攻关。
2. 技术攻关团队须由合作各方人员组成,其中来自牵头申报企业的技术人员和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科研人员均不少于3人;项目负责人应在相关技术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地位或技术优势,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及以上学历,具有完成项目所需要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团队主要成员应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或中级以上职称,其他成员拥有相关行业从业经历,具备参与项目研发的能力。团队所有人员应与各自所就职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且劳动合同期限(包括续签)覆盖项目执行期。
3. 牵头申报企业运行正常、成长性好,目标产品具有一定市场前景;上年度研发投入达到500万元(含)以上或占主营业务收入的5%(含)以上。每家企业牵头申报项目每批次原则上不超过1项(已申报区本级同类项目计划的,不得重复申报;已申请市、区级同类项目补助的,按照就高不重复的原则拨付补助)。
4.不存在承担的市科技计划项目到期(截至2022年7月31日)未提交验收的情况。
5. 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和严重环境违法行为,且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二、基本要求
1. 项目内容应符合专项方向、涵盖申报指南所列的研究内容和考核指标;根据研发投入实际需求,进行预算编制和预算说明,实事求是提出项目经费资助申请;项目执行期一般为2年。
2. 项目内容真实可信,不得夸大自身实力以及经济和技术指标;申报单位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提供相关承诺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