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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关于加快推进企业科技创新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行动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

朗读

各有关单位:

现将《关于加快推进企业科技创新 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行动方案(2022-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宁波市镇海区科技创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7月22日

关于加快推进企业科技创新 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行动方案(2022-2025年)

为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强化企业在科技创新方面的主体地位和作用,激发企业创新投入活力,着力增强区域经济发展动能,奋力建设现代化滨海大都市科创强区、品质之城,根据《中共宁波市委办公厅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营造更好环境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的行动方案(2022-2025年)》、《中共宁波市镇海区委关于深入实施“科创镇海 人才金港”工程加快建设高水平创新强区的决定》、《镇海区科技创新“十四五”规划》等文件,特制定本行动方案,期限为2022-2025年。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四个面向”要求,贯彻落实创新在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围绕企业研发活动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知识产权创造应用、科研成果转化应用、科技创新管理水平等“五个提升”,坚持科技型企业数量和质量并重,传统业态转型和新兴产业培育并进,中小企业培育和领军企业成长并举,全面提升企业自主创新力、产业竞争力和引领辐射力,加快构建全域创新体系、培育建强创新主体、推进科技开放协同融通、激发创新创造活力,为奋力建设现代化滨海大都市科创强区、品质之城,实现“‘十四五’再造一个镇海”目标提供坚实的科技支撑。

(二)主要目标。围绕构建形成新发展格局的有生力量,到2025年,实现十大重要指标“双倍增八提升”:高新技术企业数量达到685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数量突破2200家,均较“十三五”规划目标增长1倍以上。全社会R&D经费支出占GDP比重达到3.0%;规上工业企业研究开发费占营业收入比重达到1.4%;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超400亿元;技术交易额达到34亿元;规上工业企业有研发活动占比达到90%;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5500件;市级以上企业研发机构数量超过200家;累计新增高新技术产业投资500亿元。

二、重点任务

(一)加快企业主体培育

1.加强科技型企业梯队培育建设。支持引导传统企业转型升级,分阶段、分层次精准培育,有序构建“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领军企业”梯队。建立并持续扩大各类型企业“苗子池”,每年挖掘科技型中小企业入池企业不少于250家、高新技术企业入池企业不少于150家、创新型领军企业入池企业不少于10家。贯通“小升高”、“高升领军”培育机制,建立“培育库”,每年按标准从科技型中小企业“苗子池”优选一定数量企业进入高企“培育库”,从高企中优选一定数量企业进入创新型领军企业“培育库”。(牵头单位:区科技局,配合单位:区经信局、区市场监管局)

2.壮大科技型中小企业队伍。深入实施传统制造业改造提升行动,每年从全区现有及新增小微企业中,根据企业自主知识产权、专有技术和先进知识情况等分档分级,遴选优质企业重点支持,精准辅导,不断推动小微企业成长为科技型中小企业。到2025年,全区科技型中小企业突破2200家。(牵头单位:区科技局,配合单位:区经信局、区市场监管局)

3.做强高新技术企业群体。拓展高新技术企业行业领域,大力支持培育科技服务业、信息服务业等服务业高新技术企业和建筑业高新技术企业。大力宣传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好宁波市高新技术企业奖补政策,调整优化区级高新技术企业奖补政策,鼓励各镇(街道)、园区因地制宜,制定高新技术企业奖补政策,充分激发企业申报积极性。遴选一批高新技术龙头企业进行重点扶持,推动其成长为行业“单项冠军”和领军企业。到2025年,高新技术企业达到685家,高新技术产业产值突破1800亿元大关。(牵头单位:区科技局,配合单位:区经信局、区商务局、区财政局、区建设交通局、区税务局)

(二)完善创新平台布局

4.鼓励企业参与基础研究平台建设。支持高新技术龙头企业布局建设市级重点实验室,争建省级新型研发机构、省重点实验室。鼓励行业龙头企业与高校院所、上下游企业组建联合实验室和实验室联盟。鼓励行业龙头企业建设绿色石化、新材料等引领性开源开放公共平台。支持创新型领军企业参与甬江科创区、甬江实验室建设。到2025年,力争累计建成市级及以上重点实验室、新型研发机构等平台6个以上。(牵头单位:区科技局)

5.支持企业建设技术创新平台。围绕绿色石化、新材料、智能制造等产业部署创新链,重点解决一批“卡脖子”关键技术问题,积极对接省、市两级技术创新中心计划部署,高水平推进技术创新中心建设,推动技术创新中心与制造业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等联动发展。到2025年,争取建设市级及以上技术创新中心1家以上。(牵头单位:区科技局,配合单位:区发改局、区经信局)

6.推动企业研发载体提质增效。加快建设以创新中心、企业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企业研究院、企业工程(技术)中心为基础的国家、省、市、区四级企业研发机构发展梯队。支持企业建设研发载体、全面提升企业创新能级,鼓励企业特别是高新技术企业争创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和省市各级研发机构,到2025年,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力争达到3家,省级及以上企业工程(技术)中心65家,市级企业工程(技术)中心140家,区级及以上企业工程(技术)中心360家。(牵头单位:区科技局,配合单位: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财政局)

(三)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

7.激发企业创新投入活力。落实好宁波市新一轮研发投入后补助政策,研究出台镇海区研发投入后补助政策,优先向科技型企业及研发增量部分倾斜。扩大有研发活动企业规模,推进服务业、建筑业企业及国有企业科技创新研发投入力度。加强培训辅导,提升企业研发管理水平,引导规上工业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享受加计扣除-认定高新技术企业-不断提升R&D投入水平”四步走,推动全区R&D占比加快提升。大力宣传并落实好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优惠政策和区级研发经费评价反向制约政策。协同各镇(街道)、园区开展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投入、研发场所、研发人员“三清零”行动,到2025年,规上工业企业有研发活动占比达到90%。(牵头单位:区科技局,配合单位:区财政局、区税务局)

8.支持企业开展技术攻关。落实好宁波市重大科技任务攻关行动,提升中小企业攻关项目参与度,鼓励创新能力强的中小企业参与重大场景或联合攻关项目。到2025年,每年申报市级重大攻关项目不少于10项。面向产业高质量发展需求,聚焦绿色石化、新材料、先进装备制造等行业关键共性技术,按照“企业出题、院所解题、政府助题”组织模式,支持区内创新型企业与高校院所开展精准靶向联合攻关。到2025年,每年实施3-5项技术攻关专项,每个项目最高给予200万元补助。(牵头单位:区科技局,配合单位:区经信局、区财政局)

9.支持企业开展协同创新。鼓励高新技术龙头企业牵头组建产学研深度融合、产业链上下游融通的创新联合体。支持联合体承担国家和省、市级重大科技专项,运用市场机制带动全产业链协同创新。到2025年,以创新联合体等形式开展协同创新项目不少于2个。支持企业到境外设立研发机构、兼(并)购技术,开展国际合作,积极参与科技创新长三角一体化建设和甬江科创区建设。(牵头单位:区科技局,配合单位:区经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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