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镇海政策 > 镇海区科技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zhenhaiqu/zhenhaiqukejiju/2020/1112/29864.html
各区县(市)科技局、“四区二岛”管委会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宁波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十三届八次全会部署要求,以科技创新支撑乡村振兴战略、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1年科技创新2025重大专项(现代种业、现代服务业)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领域
(一)现代种业专项。按粮食作物、蔬菜瓜果、林特花卉、渔业水产、畜牧等5个方向申报,项目实施周期不超过5年。
(二)现代服务业专项。按生产性服务业、文化与科技融合、新兴服务业3个方向申报,项目实施周期不超过3年。
二、基本要求
(一)项目内容应符合专项方向、涵盖申报指南所列的研究内容,考核指标应不低于申报指南要求,不限定技术路线。项目经费编制应当真实、合理,符合市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及申报指南要求。
(二)项目研究内容应真实可信,申报单位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提供相关承诺书。
(三)项目申报单位、合作单位以及项目团队成员诚信状况良好,在市级财政专项资金审计、检查过程中无重大违规行为,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四)参与指南编制的专家,不得申报所参与编制的项目。
(五)项目的具体申报要求,详见各专项申报指南(附件)。
三、申报条件
(一)在我市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科技型企业和产业技术研究院等企事业单位。
(二)项目申报单位应具有项目实施的基础条件、完成项目所必备的人才条件和研发基础,有健全的科研管理、财务管理和知识产权管理等制度,信誉良好。
(三)项目负责人在相关技术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地位或技术优势,具有高级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位,具有完成项目所需要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
(四)项目负责人限申报1个项目,正在承担的市科技计划项目(不包括软科学及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超过2项(包括2项)的前3位负责人不得牵头申报项目。
(五)项目前3位负责人应与项目承担单位(含合作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且劳动合同期限(包括续签)覆盖项目执行期。
(六)具有明确应用导向的产业化项目,原则上应由企业牵头,鼓励支持企业与市内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联合申报。
(七)申报企业上年度应有研发投入,每家独立法人企业牵头申报项目原则上不超过1项。
四、工作流程
(一)网上申报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镇海政策 > 镇海区科技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zhenhaiqu/zhenhaiqukejiju/2020/1112/29864.html
宁波政策 宁波政策企业服务平台 宁波政策平台 宁波政策服务平台 宁波房贷政策 社保新政策 二胎政策 形势与政策论文 养老保险新政策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养老金新政策 形势与政策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宁波补贴政策 宁波落户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 宁波限售政策 宁波人才政策 宁波公积金政策 宁波贷款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2017 宁波企业政策 宁波医保政策 宁波二套房政策 宁波买房政策 宁波拆迁政策 宁波创业政策 宁波上牌政策 宁波养老政策 宁波房产政策 宁波退休政策 宁波限贷政策 宁波中考加分政策 宁波税收优惠政策 宁波购车政策 宁波公积金贷款政策 宁波高考政策 宁波买车政策 宁波退税政策 宁波光伏政策 宁波市限购政策 宁波电商政策 宁波人才引进政策 宁波招商政策 宁波租赁政策 宁波象山政策 宁波会展政策 宁波民宿政策 宁波楼市政策 宁波市落户政 宁波楼盘政策 宁波梅山税收优惠政策 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
Copyright © 2019-2029 浙策.宁波政策 版权所有 浙ICP备18042880号 微信(QQ):50215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