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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上半年度高层次人才创业项目现场考评的通知

朗读

各镇(街道)、园区,有关部门:

经企业申报,各镇(街道)、园区受理及初审,决定对申报2020年上半年扶持资金的区高层次人才创业项目进行现场考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现场考评时间

2020年8月18日-8月19日(各项目具体考评安排详见附件1,如有调整,另行通知),为期二天。

二、现场考评方式

项目现场考评主要由项目进展介绍和项目生产经营地实地走访二部分组成,其中项目进展介绍原则上需由项目带头人在考评组指定地点,通过PPT形式进行,如因疫情原因,项目带头人无法进行实地介绍的,需于8月14日前,向区科技局提交书面申请,申请通过后,项目带头人可通过视频连线方式进行项目介绍。考评组进行项目生产经营地实地走访时,须保持项目日常运行状态,不得临时增加人员、设备,不得干扰考评组开展工作。

三、现场考评参加人员

(一)区委人才办、区科技局、区人力社保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招商中心(招才中心)等部门分管领导及业务科室负责人;

(二)各高层次人才创业项目所属镇(街道)、园区分管领导及联络员;

(三)受委托参加考评的会计师事务所工作人员。

以上人员如不能参加的,请各部门做好人员调配,并向区科技局报备。

四、现场考评部门职责

根据《镇海区高层次人才创业扶持资金管理办法》(镇人才发〔2017〕5号)和《镇海区“雄镇英才”高层次人才及项目扶持资金管理办法》(镇科〔2019〕42号)等文件规定及实际工作需要,现场考评各部门具体职责如下:

区委人才办统筹现场考评工作。

区科技局牵头组织开展现场考核评估,汇总提出考核评估意见,审核项目运营、技术开发、项目发展计划的实现等情况。

区人力社保局审核项目带头人是否变化、核心团队成员是否变化及到位、员工队伍建设等情况。

区市场监管局审核企业工商注册登记、认缴注册资金及项目专利等知识产权申请和授权等情况。

区招商中心(招才中心)审核法定代表人投资比例及出资情况、团队成员持股比例、风投机构或企业出资、场所建设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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