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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道)、园区,各有关单位:
为高水平推进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建设,根据《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宁波市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申报工作的通知》(甬自创办〔2020〕6号)文件,经研究,拟在区内开展2020年度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预申报工作,请有意向申报单位填报《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预申报表》,于7月28日前将电子表格上报至区科技局科技合作科。
联系人:刘玲丽 联系电话:89389562
邮箱:742711171@qq.com
宁波市镇海区科学技术局
2020年7月21日
转发宁波市科技局关于组织开展 2020年度宁波市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各功能区管委会:
为高水平推进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建设,根据《宁波市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建设实施方案》(甬创新办〔2018〕4 号)要求,决定开展2020年度市级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以下称“综合体”)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各功能区管委会。
二、申报总要求和条件
申报建设市级综合体的总要求:有明确的产业创新服务需求;有明确的综合体政策支持;有服务受理和质量考评机制;有有效的运行管理章程;有体现对产业创新综合性服务的功能内容;有新增建设项目投资。
申报建设市级综合体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申报建设市级综合体,原则上为各区县(市)政府、功能区管委会重点培育的综合体,具有较完善的综合体建设方案。
(二)综合体服务的产业规模大、集聚度高。符合我市重点产业布局方向,在全市具有一定优势;产业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产业配套能力、市场竞争力,中小企业量大面广。一般要求产业产值规模在30亿元以上;涉及重点领域新兴产业的,产业产值可以降低要求,但年增长速度不低于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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