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街道)、园区:
经企业申报,各镇(街道)、园区受理及初审,决定对申报2018年下半年区高层次人才创业项目扶持资金的人才项目进行现场考评,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现场考评时间
2019年2月26日— 2月27日(具体考评时间安排详见附件1,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二、现场考评参加人员
1.区委人才办、区科技局、区人力社保局、区招商中心分管领导及业务科室负责人;
2.各高层次人才创业项目所在镇(街道)、园区分管领导及联络员;
3.受委托参加考评的第三方机构工作人员。
因故不能参加的,请落实好相关人员并向区科技局报备。
三、现场考评部门职责
根据《镇海区高层次人才创业扶持资金管理办法》(镇人才发〔2017〕5号)规定及实际工作需要,现场考评各部门具体职责如下:
区委人才办负责牵头组建联合考核评估小组,审定考核评估实施方案,牵头组织召开联合考核评估小组会议,研究提出考核评估结论。
区科技局负责制定现场考核评估实施方案,牵头组织开展现场考核评估,牵头汇总提出考核评估意见,审核项目运营、技术开发、项目发展计划的实现等情况。
1.生产用房补助中,审核其租期、补贴标准(含月租及面积)、合同、发票等是否符合;
2.生活用房补助中,审核租赁合同、承租方、补贴标准、享受期限等是否符合;
3.贷款贴息补助中,审核贷款额(1000万以内)、利率(同期银行基准利率)、享受的期限等;
4.项目研发进展情况;
5.专利申报落实情况;
6.知识产权申报及转让情况;
7.商业运行情况;
8.项目发展计划的实现情况。
区人力社保局负责审核创业项目带头人学历学位认证、核心团队成员到位、员工队伍建设等情况。
1.员工队伍建设情况;
2.其他应审核的相关内容。
区招商中心负责审核企业注册、注册资金到位、法定代表人投资比例、团队成员出资额、风投机构或企业投资、签订服务管理协议、场所建设等情况。
1.是否自发文之日起一年内在我区注册运营(2017年之后入选项目要求在发文之日起半年内注册运营);
2.项目申报带头人一般应为法定代表人,因特殊情况无法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的,经所在镇(街道)、园区和区招商中心同意,可由项目核心团队成员中的高层次人才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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