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企业政策 > 正文

财政部关于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和免税政策的规定

2016-04-07 企业政策 收藏
朗读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称境内)的单位和个人销售的下列服务和无形资产,适用增值税零税率:


   (一)国际运输服务。


   国际运输服务,是指:


   1.在境内载运旅客或者货物出境。


   2.在境外载运旅客或者货物入境。


   3.在境外载运旅客或者货物。


   (二)航天运输服务。


   (三)向境外单位提供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下列服务:


   1.研发服务。


   2.合同能源管理服务。


   3.设计服务。


   4.广播影视节目(作品)的制作和发行服务。


   5.软件服务。


   6.电路设计及测试服务。


   7.信息系统服务。


   8.业务流程管理服务。


   9.离岸服务外包业务。


   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包括信息技术外包服务(ITO)、技术性业务流程外包服务(BPO)、技术性知识流程外包服务(KPO),其所涉及的具体业务活动,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相对应的业务活动执行。


   10.转让技术。


   (四)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服务。


   二、境内的单位和个人销售的下列服务和无形资产免征增值税,但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适用增值税零税率的除外:


   (一)下列服务:


   1.工程项目在境外的建筑服务。


   2.工程项目在境外的工程监理服务。


   3.工程、矿产资源在境外的工程勘察勘探服务。


   4.会议展览地点在境外的会议展览服务。


   5.存储地点在境外的仓储服务。


   6.标的物在境外使用的有形动产租赁服务。


   7.在境外提供的广播影视节目(作品)的播映服务。


   8.在境外提供的文化体育服务、教育医疗服务、旅游服务。


   (二)为出口货物提供的邮政服务、收派服务、保险服务。


   为出口货物提供的保险服务,包括出口货物保险和出口信用保险。


   (三)向境外单位提供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下列服务和无形资产:


   1.电信服务。


   2.知识产权服务。


   3.物流辅助服务(仓储服务、收派服务除外)。


   4.鉴证咨询服务。


   5.专业技术服务。


   6.商务辅助服务。


   7.广告投放地在境外的广告服务。


   8.无形资产。


   (四)以无运输工具承运方式提供的国际运输服务。


   (五)为境外单位之间的货币资金融通及其他金融业务提供的直接收费金融服务,且该服务与境内的货物、无形资产和不动产无关。


   (六)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服务。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企业政策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zhengcedaquan/2018/1025/12934.html

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打开微信扫一扫左边的二维码或者微信公众号搜索"宁波政策",关注我们,将不定期推送相关宁波政策信息。

站点关键词

         
  • 宁波政策 宁波政策企业服务平台 宁波政策平台 宁波政策服务平台 宁波房贷政策 社保新政策 二胎政策 形势与政策论文 养老保险新政策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养老金新政策 形势与政策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宁波补贴政策 宁波落户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 宁波限售政策 宁波人才政策 宁波公积金政策 宁波贷款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2017 宁波企业政策 宁波医保政策 宁波二套房政策 宁波买房政策 宁波拆迁政策 宁波创业政策 宁波上牌政策 宁波养老政策 宁波房产政策 宁波退休政策 宁波限贷政策 宁波中考加分政策 宁波税收优惠政策 宁波购车政策 宁波公积金贷款政策 宁波高考政策 宁波买车政策 宁波退税政策 宁波光伏政策 宁波市限购政策 宁波电商政策 宁波人才引进政策 宁波招商政策 宁波租赁政策 宁波象山政策 宁波会展政策 宁波民宿政策 宁波楼市政策 宁波市落户政 宁波楼盘政策 宁波梅山税收优惠政策 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