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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仑区再生资源回收企业(站点)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6-07-29 企业政策 收藏
朗读

 

  各街道办事处,白峰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有关部门、有关直属单位,驻区垂直管理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经营秩序,强化安全监管责任,有效遏制无证经营和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切实解决排水排污、影响周边环境等问题,认真吸取近期镇海等地再生资源回收企业(站点)连续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教训,根据省、市、区“三改一拆”、“五水共治”、“平安北仑”建设及护航G20专项整治工作的有关要求,决定对全区再生资源回收企业(站点)进行专项整治。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规范全区再生资源回收企业(站点)经营秩序,确保G20峰会期间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的安全稳定。通过专项整治,全面排查行业安全生产现状,整治行业安全生产隐患,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回收站点,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

 

  二、整治对象及内容

 

  1.有证有照企业的规范管理及安全隐患整治。对各再生资源经营企业(站点)经营情况(包括经营范围、场所、从业人员等)进行排查整治;开展再生资源回收企业(站点)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是房屋(场地)用电、消防安全及叉车、气割等特种作业岗位持证上岗情况的排查整治;排水排污等影响环境情况的排查整治。

 

  2.无证无照站点的整治。对违章搭建及无证无照回收站点、场所依法予以取缔。

 

  三、整治责任

 

  为确保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根据区政府办《关于印发北仑区无证无照经营专项整治等三个实施方案的通知》(仑政办〔2011〕59号)及区政府《关于加强再生资源行业管理的专题会议纪要》(2015年第24期)精神,本次专项整治工作由区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牵头组织实施,各街道(镇)和区级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属地管理,以块为主,条块结合。区供销联社作为再生资源回收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日常协调督促和组织实施;市场监管、公安、消防、环保、城管、国土、建设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能密切配合整治工作;各街道(镇)按属地管理原则对辖区内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站点)进行规范和整治。

 

  四、工作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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