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中小企业管理水平,根据市经信委和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6年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甬经信办〔2016〕99号)和《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政府、宁波开发区管委会、关于印发北仑区(开发区)促进产业机构调整专项资金扶持政策的通知》(仑政〔2015〕38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制定《北仑区中小企业管理提升扶持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现予印发。 北仑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北仑区发展和改革局 北仑区财政局 2016年8月17日 北仑区中小企业管理提升扶持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根据市经信委和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6年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甬经信办〔2016〕99号)和《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政府、宁波开发区管委会、关于印发北仑区(开发区)促进产业机构调整专项资金扶持政策的通知》(仑政〔2015〕38号)等文件精神,为加强专项资金使用绩效,更好地运用财政资金积极引导和推动中小企业深入开展管理创新辅导活动,进一步提升中小企业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一、扶持重点与补助标准 北仑区中小企业管理提升扶持专项资金由市、区两级财政安排,具体包括中小企业管理咨询示范项目和中小企业管理咨询试点项目,重点用于扶持中小企业通过专业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机构,组织实施企业发展战略、精益生产管理、流程再造、组织和人力资源管理、品质和现场管理、市场营销等管理咨询项目,第一次开展管理咨询项目的小升规企业优先支持。其中,中小企业管理咨询示范项目补助资金按管理咨询实际支出费用的50%计算,单家企业补助金额不超过20万元;中小企业管理咨询试点项目补助资金按管理咨询实际支出费用的30%计算,单家企业补助金额不超过10万元。 二、申报条件 项目申报坚持“自愿申报,产业导向、总量控制、注重实效、公开公正”原则,且符合以下条件(若企业同时符合两类项目条件,可自主选择从高申请,但不得重复申请): (一)中小企业管理咨询示范项目 1.在北仑区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企业上一年度销售收入在4亿元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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