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街道办事处、慈城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 《江北区新购工业土地履约保证金考核方案》已经区政府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参照执行。 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8月11日 江北区新购工业土地履约保证金考核方案 为加快工业经济结构调整,进一步发挥工业地块的经济效益,利用有限的存量工业用地,达到土地集约节约利用效果,同时为减少企业负担,又有效吸引工业投资项目,确保企业有效投资,经研究,制定江北区新购工业土地履约保证金与有效投资挂钩的考核方案如下。 一、明确投资履约保证金相关内容 对《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财政局 国土江北分局关于调整工业用地出让价格及方式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北区政办发2号)文件关于履约保证金相关内容调整为: 履约保证金按照土地出让成交价不低于10%比例确定,由开竣工履约保证金和投资履约保证金组成。其中开竣工履约保证金占履约保证金40%,投资履约保证金占履约保证金60%。履约保证金由国土江北分局统一收缴返还。 二、投资履约保证金考核返还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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