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开展宁波市科技体制改革、加快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发挥科技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依据《宁波市“十二五”科技创新发展规划》和《宁波市科技计划管理办法》,现就2016年度技术创新引导专项申报通知如下:
一、 总体要求
技术创新引导专项主要是鼓励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开展技术攻关与研发,着力攻克一批制约我市企业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技术瓶颈,培育一批创新型初创企业、科技型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解决企业融资难、技术成果转化难等问题。
技术创新引导专项包括:创新型企业培育、科技金融、科技合作、科技成果转化、产学研合作网上技术市场项目、专利产业化、科技富民惠民、科技服务业等计划类别。
二、申报要求
1、项目承担单位须在我市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2、项目承担单位应具有项目实施的基础条件、完成项目所必备的人才条件和技术装备,有健全的科研管理、财务管理和知识产权管理等制度;
3、项目负责人在相关技术领域具有一定学术地位或技术优势,具有完成项目所需要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
4、具有应用导向的项目,申报单位应以企业为主体,鼓励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联合申报;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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