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为深入贯彻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优化审批服务,提高审批效率,充分发挥省政务服务网的平台优势,根据《慈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慈溪市进一步优化审批服务提高审批效率的实施办法的通知》(慈政办发〔2016〕72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局行政审批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省、宁波及市委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完善集中审批,规范审批行为,创新审批方式,落实“四张清单一张网”制度,建立健全行政审批协调机制,提高审批效率,积极推动人力社保系统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转变。
二、基本原则
坚持依法依规。严格执行行政许可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范行政审批受理、审查、决定、送达等各环节,确保全局行政审批事项行政审批全过程依法依规有序进行。
坚持公开公正。依法全面公开行政审批信息,切实保障申请人知情权,规范行政裁量权,实行“阳光审批”。
坚持便民高效。减少审批环节,简化审批程序,优化审批流程,依法限时办结,实施提速增效,推进网上审批,提高审批效率。
三、工作任务
(一)进一步梳理公开三张清单,清晰部门责任。
1. 理清权力清单。各科室(单位)要严格按照权力事项库省市县三级目录结合职能对本科室(单位)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再梳理再规范,及时承接上级放权事项,同步做好权力事项的入库公布工作。建立权力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始终保持权力事项清单省市县统一。优化权力运行流程,编制并公开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清晰权力事项责任科室(单位),规范审批流程,用制度的理性遏制权力任性,确保“法无授权不可为”,在建设法治政府、廉洁政府上迈出新步伐。
2. 界定责任清单。根据部门职责,明确编制我局责任清单,进一步明晰各科室(单位)具体责任事项和追责情形,推动权力运行更加规范。梳理与相关部门的责任边界,解决部门之间权责交叉问题,根据责任事项,履行好牵头单位或配合部门的责任,确保“法定职责必须为”,在建设责任政府上迈出新步伐。
3.明确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各科室(单位)对本部门公共服务事项作进一步清理完善并对外公布,根据便捷、高效、有序的要求,简化优化服务流程,逐项编制办事指南、列明实施单位、受理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时限等内容,并细化到每个环节,推进公共服务标准化管理。
(二)进一步简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
1. 梳理优化行政审批流程。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规范化,各科室(单位)要以依法依规、简化环节、优化流程、便民高效为原则,对行政审批项目进行流程再造,进一步完善审批事项标准及办事指南。对行政许可、行政确认、审核转报以及其他行政审批权力(年检、备案、其他审批权)等三项半权力的前置审批和前置条件材料进行梳理,没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前置条件和申报材料一律取消,法律法规规定动作改为后置的事项一律不得保留前置,可以通过信息平台共享及重复提供的前置审批资料一律取消,对前置审批事项,无法定依据的盖章、证明必须清理到位。
2. 实施办结承诺提速增效。实施审批事项办结承诺制,所有审批事项必须在法定时间内办结。实施审批事项提速增效,除即办件外所有限时审批事项在法定时间基础上提速30%以上,力争2016年末全面提速50%以上。实施审批事项“承转即”,各科室(单位)要结合实际,创造条件,积极推进限时办件转化为即办件,增加即时办理事项。同时要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坚持以平台提速为抓手,让数据多跑路,让百姓少跑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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