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决策部署,深入推进我市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根据《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国发〔2015〕32号)、国家财政部等五部委《关于支持开展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工作的通知》(财建〔2015〕114号)精神,结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商务部、国家工商总局对我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提出的目标和工作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我市全面推进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以下简称“两创示范”)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引,适应把握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以提高小微企业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为核心和突破口,立足基础,强化优势,补齐短板,放宽政策,放开市场,放活主体,加强统筹协调,创新体制机制,完善政策体系,构建有利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蓬勃发展的政策环境、制度环境和公共服务体系,将小微企业培育成为我市经济增长新引擎、转型升级新动能,助力我市跻身全国大城市第一方阵。
(二)基本原则
坚持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坚持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的主体地位,充分发挥市场在创业创新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地发挥政府的作用,形成全社会积极参与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发展的格局。
坚持简政放权,优化服务。通过结构性改革和创新,进一步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放宽市场准入,加大市场开放力度,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全面降低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发展的制度性成本。
坚持需求导向,激发活力。尊重创业创新规律,切实解决小微企业面临的资金需求、市场信息、技术支撑、公共服务等问题,最大限度释放市场主体创业创新活力,开辟就业新空间,拓展发展新天地,解放和发展生产力。
坚持资源整合,政策集成。根据小微企业发展点多、线长、面广的特点,加强部门和区域协调,统筹全市各类资源,为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发展提供多角度、多层面、多元化的政策支持,形成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体系。
(三)示范目标
通过大力推进“两创示范”工作,进一步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扶持力度,充分激发小微企业创业创新活力,打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经济增长新引擎,实现以下示范目标:
小微企业创业稳步提升。到2018年,全市实现小微企业营业收入28000亿元,比2015年增长48%。
小微企业就业不断增加。到2018年,全市实现小微企业新增就业71.5万人,比2015年增长31%。
小微企业创新持续活跃。到2018年,全市小微企业技术合同成交额达26亿元,比2015年增长60%;全市小微企业拥有授权专利16000项,比2015年增长51%。
二、主要任务和举措
(一)实施创业创新载体建设工程
1.建设一批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按照“点面结合、重点突破、分类指导、联动发展”的原则,重点推进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小微企业创业基地、商贸企业集聚区、电子商务产业园、大学生创业园、留学生创业园、特色小镇、特色产业园、制造业+互联网等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建设,为小微企业提供便利化、低成本、全要素的发展平台。
2.加强闲置空间利用及标准厂房建设。结合“三改一拆”、“腾龙换鸟”、“五水共治”,腾出一批用地空间,优先保障小微企业用地。积极盘活闲置的商业用房、工业厂房、企业库房等资源,为创业者提供低成本办公场所。按照“布局集中、用地集约、产业集聚、功能完善”的原则,加快标准厂房建设,引导社会资本采取与园区合资、合作或者独资的方式参与开发。
3.积极打造高端产业开放创新载体。围绕我市建设“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加快宁波新材料科技城及宁波国际海洋生态科技城建设,打造全市高端创新要素集聚平台。推进民间资本借助PPP模式以租用、独立运行、自建等方式建设国际创新合作园。引导和鼓励国内资本与境外合作设立新型创业孵化平台,引进境外先进创业孵化模式,提升孵化能力。
(二)实施公共服务能力提升工程
1.加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顶层设计。制定《宁波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对我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总体思路、指导原则及发展目标进行统筹谋划,提出我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主要任务及重点项目,并就规划的实施完善保障措施。探索创业创新服务券等公共服务新模式,集聚一批为小微企业创业创新服务的专业化机构,建立和规范相关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不断丰富和完善创业创新服务内容。
2.完善小微企业公共服务体系。重点推进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功能提升,以工业和信息化部“平台网络数据共享标准”为基础,运用云计算、大数据、“互联网+”等手段实现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形成“1+11+13+N”网络化公共服务布局。进一步推进智能制造、科技、投融资、知识产权、商务、人力资源、品牌培育等专业化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支持举办全国性或区域性创业创新大赛,整合政府机构、天使投资、创业投资、风险投资、创业服务等资源,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供有力支撑。
3.支持新型创新研发平台建设。建立科技基础设施、大型科研仪器和专利信息资源向全社会开放的长效机制。鼓励企业、科研院所等创新主体牵头组建制造业创新中心,支持企业联合国内外知名科研机构,建设一批新型产业技术研究院、企业工程(技术)中心,推进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成立联合开发、优势互补、成果共享、风险共担的技术创新联盟。引导和支持有条件的领军企业创建特色服务平台,面向企业内部和外部创业者提供资金、技术和服务支撑。
(三)实施普惠金融服务助推工程
1.创新银行支持方式。鼓励银行不断创新组织架构、管理方式和金融产品,提高金融服务创业创新企业的专业化水平。大力发展供应链、知识产权、动产和无形资产抵质押贷款业务。丰富完善贷款产品,科学运用循环周转贷款、自动续贷等业务品种和灵活的还款方式,提高贷款便利程度。推动银行与其他金融机构加强合作,对创业创新活动给予有针对性的股权和债权融资支持。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向创业创新企业提供结算、融资、理财、咨询等一站式系统化的金融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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