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北仑区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仑环〔2014〕76号),编制了《北仑区2016年度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现予公布,请符合申报条件的相关单位按时申报。
宁波市北仑区环境保护局
2016年12月7日
北仑区2016年度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为加快我区生态文明建设,加大环境污染综合整治力度,推进我区污染减排重点工程建设,改善环境质量,根据国家、省、市、区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特制订本指南。
一、项目申报原则
宁波市北仑区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遵循诚信申报、公正受理、择优支持、专款专用的原则。
二、项目申报范围
(一)重点污染源防治补助项目
1、2016年实施的各类环境污染整治项目。
2、提升重点污染源污染防治能力配套工程,包括污染物排放口规范化整治和污染事故预警系统建设等。
3、主要污染物减排项目,以及能有效形成减排能力的清洁生产和污染治理设施升级改造项目。
4、工业固体废弃物减量化、无害化及资源化利用项目。
5、位于居民生活区、文教区、水源保护区、风景游览区、疗养区等重点保护区域内的污染源治理项目。
(二)区域性(流域)污染防治补助项目
1、列入生态省、生态市、生态区建设的环境污染综合整治工程项目。
2、重点企业污染治理项目以及跨区域的环境污染纠纷治理项目。
3、经市级相关部门及区政府批准的有关环境功能区创建活动等环境保护项目目,主要包括创建“无燃煤区”、“烟尘控制区”、“噪声达标区”等项目。
4、工业烟粉尘污染防治提标改造项目。
5、有机废气污染防治项目。
6、工业企业关停后的土壤监测及修复项目。
(三)农业或农村污染防治补助项目
1、列入区保留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所实施的粪便无害化、污水及恶臭等无害化治理项目。
2、农村工业企业关、停后土壤污染防治项目。
3、农业废弃物污染防治及综合利用工程项目。
(四)污染防治新技术和新工艺的推广应用补助项目
主要指“三废”综合利用项目;对解决区域或行业污染具有典型意义的污染源治理项目或示范工程;污染防治新技术和清洁生产工艺的研发、推广应用及减少污染物排放的技术革新和改造项目。
(五)污染物“双控”监测监控体系建设补助项目
1、与各级环保部门实时联网的在线监测系统建设项目。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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