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市、县(市、区)科技局(委),省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农业农村领域的创新创业,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推进农业科技创新创业的若干意见》(浙政办发〔2016〕132号)和《浙江省“十三五”农业和农村科技发展规划》(浙科发农〔2016〕105号)精神, 2017年拟创建10家省级“星创天地”。现将创建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一定运营管理和专业服务能力,包括农业科技园区、涉农高校科研院所、科技型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等各类主体。
二、申报条件和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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