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街道,开发区:
现将《奉化市工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奉化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奉化市财政局
2016年9月19日
奉化市工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工业经济稳增长促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加快企业技术改造与技术进步步伐,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提升产业综合竞争力,市财政安排一定的资金设立奉化市工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同时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技术改造补助资金的管理和监督,保证技术改造补助资金有效安全运行和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绩效,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市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由市财政安排,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共同管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专项用于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的补助。
第二条 资金安排原则
1、自主创新原则。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鼓励先进设备的引进、消化、吸收和再创新,培育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提高企业技术进步能力和绩效。
2、优化升级原则。全力发展和培育新兴产业,推进优势产业转型升级,提升产业层次,增强产业核心竞争力。
3、突出重点原则。围绕推进落实“中国制造2025”,聚焦完全依赖市场机制难以有效解决的关键领域和核心环节,重点支持龙头企业、优势企业、示范项目。
4、规范管理原则。完善申报推荐、专家评审、竞争择优、绩效评价等制度,公开办事程序,接受社会监督,强化项目审计。
第三条 支持范围及标准
1、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改专项。在新装备、新材料、节能环保、电子信息技术、海洋技术、生命健康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实施的技术改造项目,新购置或引进生产设备、测试设备等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经评审列入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改专项计划的,按生产设备、测试设备和技术实际投资额的6%进行补助,单个项目最高补助额为200万元。
2、传统优势产业技改专项。在传统优势产业和其他产业领域实施的技术改造项目,新购置或引进生产设备、测试设备等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经评审列入传统优势产业技改专项计划的,按生产设备、测试设备和技术实际投资额的5%进行补助,单个项目最高补助额为80万元。
3、自动化(智能化)成套装备改造试点专项。在自动化(智能化)成套装备改造试点产业领域内,经评审列入试点专项的试点应用企业实施的技改项目,对其购买本市装备制造企业生产的设备,按设备的实际投资额的10%进行补助,单个项目最高补助额为200万元。
4、“强龙工程”企业技改专项。“强龙工程”企业实施的技术改造项目,设备购置额在2500万元以上,按其设备实际投资额的10%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实施办法另行制定)
第四条 项目条件
1、在我市境内注册并独立核算的工业企业,财务管理与核算规范、制度健全。
2、符合国家、省、市相关产业政策的技术改造项目,并经投资主管部门核准或备案。
3、项目建设期原则上不超过2年。
4、符合节能、环保相关要求。
5、被列为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技改专项或传统优势产业重点技改专项的项目,新购置或引进的设备至少有一台(套)单价在20万元以上。
第五条 项目的申报与评审
各专项项目的申报重点、资格、材料和程序等,由市经信局和财政局另行发文通知。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镇 (街道) 、经济开发区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申报资料;申报资料经所在镇(街道) 、经济开发区初审同意后,上报市经信局。市经信局按照“公正透明、科学评审、择优扶持”的原则,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确定项目并下达项目实施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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