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区县(市)局、各功能区分局,市局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推进“放管服”的决策部署,围绕“放得开、管得住、服得好”的总体要求,进一步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积极践行“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最多跑一次”的改革理念和目标,充分发挥市场监管职能作用,精准对接,高效服务,现就全面推进市场监管“最多跑一次”改革,全力助推宁波经济转型升级发展,提出以下意见:
一、全面实行“最多跑一次”清单动态管理机制,努力覆盖市场监管行政服务事项
根据省政府、市政府“四张清单一张网”公布的行政服务事项,按照“于法有据、于事简便”的原则,梳理现行的市场监管行政服务事项,发布和实行市场监管行政服务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第一批清单见附件),并对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创造条件使更多的事项做到“最多跑一次”,为群众和企业办事提供方便。
二、建立健全事前服务和办理服务体系,全力推进行政服务事项办理便利化
充分发扬市场监管部门服务企业、服务发展的“店小二”精神,以市场监管服务创业创新示范点建设活动为契机,利用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QQ群等平台和手段,服务全市开发园区、孵化创业园区、乡镇(街道)等涉企人员,加强事前咨询和指导服务,做到咨询电话一打就通、咨询事项一口说清,进一步提高办事人员申办材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确保行政服务事项一次性办结。积极鼓励、引导和支持各地推行预约服务制度,提供各类行政审批事项的预约服务,降低行政成本,提高服务效能。进一步推进政银合作,在总结银行网点代办注册登记制度经验的基础上,加大推广力度,让更多的金融机构网点参与企业登记代理服务,不断延伸企业登记窗口服务的长度和宽度。
三、深化行政审批市县一体化改革,逐步扩大行政服务属地化办理范围
按照“谁登记、谁核名”的原则,从2017年第一季度起,全面下放冠“宁波”的企业名称核准权限,大大简化公众创业投资的第一道手续。逐步、有序地下放部分食品生产许可等事项的权限,进一步扩大就近办理的事项范围。各地要按照辖区内机构设置的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地规划和建设市场监管所服务窗口,积极构建市局、区县(市)局、市场监管所三级权限的窗口服务体系。在此基础上,积极探索和试点推进同城通办的办事模式。
四、优化和再造行政服务办理流程,不断提升行政服务效能和水平
积极鼓励、引导和支持各地探索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登记改革,根据申请人需要,可一并办理证照。进一步扩大企业登记简易事项的范围,使更多的事项能当场办结。总结推广口头申报制度,对符合法定条件的个体工商户,实行“口头申报、现场录入、当场签字、当场核准”的简易程序。完善审批事项容错受理机制,对申请材料基本齐全、存在可补正错误的,允许企业先予办理,由企业经办人作出限时补正的承诺,予以一次性办结。认真贯彻执行《宁波市企业注册登记操作规程》,统一全市企业注册登记等业务的咨询答复、受理审查等标准,实现行政服务业务标准一体化,提升行政服务工作的标准化水平。进一步推行“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做到审批事项、审批权限向窗口集中,保障服务事项进驻到位,促进一窗办事改革落实到位。
五、加大信息化支撑和保障力度,积极推进行政服务事项办理电子化
依托“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通过让数据多跑路,换来企业和人民群众的少跑腿、甚至不跑腿。进一步丰富行政服务事项的办事指南、示范参考文本和表式文书,完善公布、下载和领取的方式,进一步畅通电话、网络、窗口的咨询渠道。依托浙江政务服务网统一的实名身份认证体系,积极推进企业登记全流程在线办理,2017年底前实现 “网上申报、网上受理、网上审核、身份认证、电子签章、电子归档”的全程电子化登记,为企业登记“零上门”服务提供技术保障。
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不断激发“双创”活力
积极鼓励、引导和支持各地推进简化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改革,特别是在特色小镇、孵化基地、小微企业园、创业园区等地,积极试行住所登记申报承诺制,申请人在提交住所(经营场所)信息申报表并对所申报信息的真实性作出承诺后,可免予提交租赁协议等使用权的证明文件。积极支持各地党委政府结合“五水共治”、“三改一拆”、治危拆违、淘汰落后产能、城镇环境综合整治等中心工作,建立住所(经营场所)禁入负面清单,严把住所登记准入关。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前置审批改革的一系列决定,对实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从事餐饮、娱乐、洗浴、酒吧等项目的,不再需要提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批准文件,可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备案登记表直接登记。
七、积极推行多渠道的发放模式,极大方便申请人领取证照
各地要结合申请人的实际需求,在实行各类证照快递寄送服务的基础上,按照当地行政服务中心的统一安排和部署,可委托邮政速递物流公司开展各类证照快递服务,进一步提高申请人领取证照的便利性。具体服务规范和参考报价,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互联网+政务服务”证照快递寄送服务的通知》执行。
八、加大市场主体退出力度,积极助推市场主体增量提质
进一步加大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注销改革的工作力度,建立并实施一般注销、简易注销和依职权注吊销的工作机制,扎实推进清理、吊销长期未经营企业营业执照工作,全面落实国家工商总局个体工商户依职权注销试点,为全省推广做好示范引领。加大对吊销未注销企业的监管力度,在全面梳理排查的基础上,深入开展长期吊销未注销企业的清理、清退和清除工作,及时处置“僵尸”型市场主体,进一步提高存量市场主体的活力和质量。
九、大力推进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深入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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