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区县(市)经信局,各管委会经发局: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信息消费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信软函〔2018〕46号)要求,请组织辖区企业做好推荐申报工作,有关推荐项目的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2份)和电子版,于2018年3月5日前报送市经信委。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企业政策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zhengcedaquan/2018/1025/1215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