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现将《关于鼓励企业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的扶持政策》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慈溪市人民政府
2016年9月8日
关于鼓励企业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的扶持政策
为加快推进我市企业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支持企业通过资本市场做大做强,积极打造慈溪上市板块,推动区域经济加快转型升级,特出台本扶持政策。
一、鼓励企业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的总体要求
(一)鼓励企业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原则。坚持“政府引导、政策扶持、企业自主、市场化运作”的原则,充分发挥政府在推动企业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过程中的引导作用,完善专门政策,安排专项资金,加强对企业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的指导、扶持和服务;强化企业开展资本运作的意识和能力,遵循市场化运作规律,建立健全包括企业、证券中介机构和其他各类资本营运中介服务机构在内的市场化运作体系。
(二)完善拟挂牌上市企业评审、认定制度。拟挂牌上市企业的认定条件为:企业已与保荐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签订上市服务协议且按计划进入挂牌、上市操作,并作出在申报挂牌、上市的承诺。企业申报拟挂牌上市企业,由市金融办牵头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审核认定,符合条件的企业报市政府批准公布。
(三)加强对企业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分类指导。对盈利能力较强、创新能力较高的规范企业,重点扶持培育,推动企业加快上市;对基础较好但规模偏小的企业,可帮助鼓励企业通过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新三板)、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挂牌,利用债券等直接融资工具等多种方式实现与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对接。
(四)为拟挂牌上市企业提供优质服务。经市政府批准公布的拟挂牌上市企业在办理相关手续时,各地、各有关职能部门和金融机构应给予最大限度的支持,为拟挂牌上市企业提供全方位的“一站式”服务,开辟“绿色通道”。
二、完善企业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奖励政策
(一)对在宁波股权交易中心挂牌的奖励政策
1.支持、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在区域性股权交易中心挂牌,对在宁波股权交易中心挂牌的奖励政策按《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宁波股权交易中心建设的若干意见》(甬政发〔2016〕48号)及相关文件执行。
(二)对新三板挂牌企业的奖励政策
2.在券商将申报材料报送并被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受理后,由市财政给予80万元的奖励。申报企业在新三板成功挂牌后,由市财政给予80万元的奖励。
(三)改组或组建股份有限公司的奖励政策
3.积极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开展股份制改造,对改造为股份有限公司的企业,由市财政给予一次性10万元的奖励。
4.在股份有限公司组建或处理历史遗留问题时,对涉及房地产过户、公司内部资产转让等有关收费项目费用予以全额扶助(除上缴上级部分外),对涉及的有关税收按规定征收,地方留成部分给予全额扶助。
5.改组或组建股份有限公司时,企业历年享受的国家和地方有关优惠政策(如税收减免、返还,财政奖励、补贴)等形成的“扶助资金”,经界定后的企业权益转增股本金涉及税费征收的,地方留成部分给予全额扶助。
6.根据审计、评估调账需要,企业历年积累的资本公积、未分配利润、资产评估升值等转增股本金涉及税费征收的,除个人所得税外,经市财政确认,地方留成部分给予全额扶助。
7.新组建股份有限公司因挂牌、上市需要转让股权、房地产和设备,但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涉及到税费征收的,除个人所得税外,经市财政确认,地方留成部分给予全额扶助。
8.企业原已享受的国家和地方税收优惠政策因上市需要取消而补缴的税收,经市财政确认,除个人所得税外,地方留成部分给予全额扶助。
9.因挂牌、上市需要企业经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审计调整增加利润而增加的税收,地方留成部分给予全额扶助。
10.市政府安排专项资金成立股份制改造引导基金,对拟挂牌上市企业实施阶段性持股(实施细则另行制定)。
(四)拟上市企业在争取上市期间的奖励政策
11.企业申报募集资金投向项目时,相关部门应优先办理立项预审和报批,优先保证安排募投项目所需的建设用地、用能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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