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区县(市)科技局、“四区二岛”管委会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宁波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甬两创办〔2017〕2号),现就2017年度科技成果转化资金补助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补助对象
包括小微企业科技成果转化补助、小微企业拍卖(竞标)类科技成果补助奖励两类。
1、科技成果转化补助要求:直接引进购买科技成果实施转化,以及委托高校院所或研发型企业共同进行技术研发的小微企业,且实际交易额已超过5万元(含)。
2、拍卖(竞标)类科技成果补助奖励要求:参加市级以上科技成果竞价(拍卖)、技术难题竞标活动,并成功竞价、竞标且产生交易费用的小微企业。
二、补助额度
项目采取事后补助方式,由市两创办委托第三方对项目进行评审。科技成果转化类补助资助额度按实际交易额的20%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补助;拍卖(竞标)类科技成果可同时申报科技成果转化类补助和拍卖(竞标)类补助,科技成果奖励资助额度按实际交易额的20%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补助,拍卖(竞标)类补助再按照实际支付金额的5%给予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激励补助。
三、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必须为具备市内独立法人资格的技术受让企业,且具有一定科技成果产业化能力。
2、技术合作各方签订了书面技术转让(合作研发)合同,技术成果知识产权清晰,并经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登记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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