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
《鄞州区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实施方案》和《鄞州区加强镇(街道)公共事务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 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实施意见》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落实。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4月19日
鄞州区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的通知》(国办发〔2015〕86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实施方案》(浙政发〔2017〕6号)精神,进一步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各项工作,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特制定我区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按照“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最多跑一次”的理念和目标,以“政府提效、服务提质”为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府自身改革,转变政府职能,深化“四张清单一张网”运用,从与群众和企业生产生活关系最紧密的领域和事项做起,倒逼政府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促进体制机制创新,不断激发市场活力和发展动力,努力让群众和企业的获得感明显提升、政府办事效率明显提高、发展服务环境进一步改善。
二、基本原则
(一)全面推进,重点突破。区、镇(街道)同步实施,村(社区)协同推进,努力在基础条件较好的镇(街道)、重点部门及与企业、老百姓关系紧密的领域率先突破,早出成果。
(二)全面梳理,分步快走。要立足权力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抓紧对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理事项进行梳理,制订清单,因地制宜、因事制宜、分类施策,对各类办事事项分别提出具体要求,分期分批尽快对外发布实施。
(三)统一标准,强化监督。抓紧规范各类事项“最多跑一次”的标准体系,优化完善办事流程和办事指南,建立健全办事事项督查评估机制,倒逼政府提升效能、优化服务。
(四)条块结合,纵横联动。区级有关部门要勇于改革、率先垂范,加强对上级部门的纵向联系以及周边县(市、区)的横向比较,协调和指导好镇(街道)相关工作。基层政府直接面向群众和企业,要不等不靠,切实抓好落实。坚持上下齐抓联动,形成合力。
三、职责分工
区政府办公室负责“最多跑一次”改革总牵头、总协调,负责牵头行政处罚、行政裁决及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等相关工作,加强改革督查落实及合法性审查评估等工作。
区编委办负责“最多跑一次”改革的日常协调、督促指导,并牵头做好基层“四个平台”建设和权力清单、公共服务事项中“最多跑一次”事项的梳理公布等工作。
区审管办负责牵头行政审批服务“四个集成”改革、行政服务中心“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构筑区域审批一体化,实现行政审批服务事项“最多跑一次”工作,协调、指导和督促镇(街道)、村(社区)做好相关工作。
区发改局负责牵头加快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工作,会同区审管办推进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投资项目在线监管平台优化应用等工作。
区财政局负责牵头推进政府非税收入接入浙江政务服务网统一公共支付平台,构成线上线下一体化收缴体系,建立完善促进各地各部门加快推进平台实施和平稳运行的长效机制;会同各执收单位(部门)分步推进行政征收等工作。
区人力社保局负责牵头推进职业资格改革,建立职业资格规范实施的长效机制,在职业资格认定、医保社保办理等方面取得重点突破。
区国土分局负责牵头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等工作。
区市场监管局负责牵头推进商事制度改革等工作。
区信访局负责牵头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建设完善和“最多跑一次”咨询投诉回应落实等工作。
其他区级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做好本部门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相关工作,并加强对本系统的督促指导。各镇(街道)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做好本辖区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
四、实施范围
全区各部门、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开发园区管委会。
垂直管理部门根据上级部署同步开展“最多跑一次”改革。
五、主要任务
(一)梳理公开“最多跑一次”事项
以权力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目录为基础,对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事项进行全面梳理,重点梳理依相对人申请由行政机关作出决定的办事事项。深入分析每个事项需要相对人到场次数、网上办事情况以及涉及多个部门办理事项的各个环节,结合法律法规修改和上级简政放权情况,提出“最多跑一次”改革目标和工作计划,分期分批公布“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条件成熟一批、公布一批。根据上级要求,2月底前统一公布一批已经做到和马上能做到的“最多跑一次”或“零上门”事项,3月底前再梳理公布一批目前尚未实现、但近期能通过简政放权、优化流程、精简环节、网上办理实现“最多跑一次”的事项。对于目前难以实现“最多跑一次”要求,以及涉及多个部门办理、且对群众和企业而言仍需跑多次的事项,按照“最多跑一次”的要求,研究提出深化改革、提高效率、优化服务的对策措施和意见建议,争取三季度前再公布若干批“最多跑一次”办事事项,年底基本实现“最多跑一次是原则、跑多次是例外”的要求。
(二)统筹推进“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建设
按照“实体大厅和网上大厅虚实结合;普遍工作和重点探索点面结合;推进机构和责任主体统分结合”的工作思路,依托区、镇(街道)两级政务服务平台,推进服务窗口集成、政务平台集成、审批标准集成和网络系统集成,构筑纵横贯通、紧密配合的区域一体化审批服务体系,力争实现全区范围内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距离更近”、“时间更短”的“最多跑一次”目标,让群众和企业在办事过程中享受效率,体验尊重,感受温馨。推进区、镇(街道)两级服务大厅“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实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区行政服务中心探索将分设的办事窗口整合为“投资项目”、“不动产登记”、“商事登记”、“社会民生事务”等综合服务窗口;镇(街道)将分设的窗口设置为“3+X”模式,即统一设置社会保障、民生事务、综合服务等3个综合窗口,“X”为根据现有窗口布局、服务容量综合设置“商事登记、城建国土、农林渔牧”等。构建区、镇(街道)两级资源共享、服务同步、紧密配合的一窗式服务,逐步实现“异地通办”。积极做好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办理类事项的标准化工作,整合构建涉及多部门事务的工作流程和运作程序。逐步推进审批信息数据的共享互通,消除行政审批服务的空间和时间束缚。
(三)依托“互联网+”融合网上网下服务体系
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打破信息孤岛,推动信息互联互通、开放共享,提升政府办事整体效能。继续深化“建设集约、服务集成、数据集聚、多级联动”的政务服务网建设,全面推动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透明、高效、规范网上运行,大幅提高网上办事比例, 全面推广“在线咨询、网上申请、快递送达”办理模式,打造网上服务和线下服务相结合的一体化政务体系。加快推进公共数据整合和共享利用,建成以公民身份证号码和企业社会信用代码为唯一标识的统一标准电子证照信息库,推动涉及政务服务事项的证件数据、证明信息跨部门、跨区域、跨层级共享,实现部门办事过程中相关信息“一次采集、多方使用,一库管理、互认共享”。运用移动客户端、自助终端、微信平台等多种现代化信息服务技术,开展预审批、网上咨询等服务,逐步将公共服务事项纳入区、镇(街道)服务中心实行就近办理,扩展实体服务大厅的服务能力。加快各有关部门、镇(街道)行政权力运行系统功能升级、联通整合,完善网上实名身份认证体系,加强电子证照、电子印章应用,做好电子文件归档工作,建立“最多跑一次”网上评价、电子监察体系,不断扩大全流程网上办事事项范围。
(四)加快推进基层“四个平台”建设
全面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四个平台”建设,进一步提高镇(街道)响应群众诉求和为民服务的能力,4月底之前全区所有镇(街道)要基本建成“四个平台”。不断完善部门设置在镇(街道)的服务窗口,把直接面向基层的各类事项纳入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公共事务服务中心),并延伸至村(社区) ,“零距离”贴近需求做好政策咨询和办事服务,重点围绕劳动就业、社会保险、社会救助、扶贫脱贫等领域,开展上门办理、免费代办等。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和村(社区)便民服务点要充分依托浙江政务服务网,完善镇(街道)网上服务站,设立村(社区)网上服务点,推广就近申报、多点办理、异地通办、多级联办等服务。探索深化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有效路径,构建符合基层政权定位、适应城镇化发展需求的新型行政管理体制,进一步激发经济发达镇发展内生动力,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高新型城镇化质量水平,加快实现城乡统筹发展。
(五)全面加强和创新政府监管
推动执法标准化建设,规范执法行为,严格监管程序。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管制度,建立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随机抽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以及随机抽查工作细则。优化现有行政处罚和行政裁决等行政行为工作流程,规范裁量标准,杜绝多头执法、重复检查,形成“部门联合、随机抽查、按标执行、一次到位”等机制。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和执法水平,充实并合理调配一线执法检查力量。积极推进信息化执法,运用数据共享、信息互联手段,探索智慧监管、技术监管,不断提高监管效能。进一步推进便利化执法,以执法人员的“多跑”换取当事人的“少跑”。同时,探索推进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综合监管信用体系、审慎监管方式等事中事后监管创新。
(六)深化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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