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区县(市)经信局,各管委会经发局,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宁波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备案和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甬经信中小2017〕168号),为加强对全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以下简称小微企业双创基地)规范管理提升,现开展2017年度宁波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绩效评价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价对象
全市备案成功且按时填报2017年度数据统计表的小微企业双创基地。
二、评价材料
1.宁波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绩效评价申请表(附件1);
2.宁波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绩效评价申请报告(包括基地服务条件、服务队伍、人员资质、服务活动、服务承诺、收费标准、运营管理、服务成效、下步工作计划及近三年获得地市级以上相关媒体宣传报道等情况);
3.宁波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绩效评价评分表(填写自评分);
4.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绩效评价2017年度专项审计报告(该专项审计报告可与我市2017年度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空间载体建设补助资金项目申报所需专项审计报告通用),报告需包含以下内容:
(1)基地提供小微企业的使用面积,其中自有面积和租赁面积数,以房产证(自有)或者房屋租赁合同合计数为准(单位:平方米);
(2)基地入驻小微企业和创业团队数量(以入驻服务合同为准),以及其中2017年度新入驻数量〔单位:家(个)〕;
(3)基地为提升服务能力的建设投入资金额,包括公共设施、公用仪器与检测加工设备等资产原值(不含服务成本支出)、服务场地改造(不含土地费用以及办公场所租用、建设费用),其中2017年度提升服务能力建设投入资金额(单位:万元);
(4)2017年度对小微企业租金减免额度,需明确各级政府减免额度和运营主体减免额度(单位:万元)。
5.基地2017年度服务企业情况统计表(附件3)及开展10家以上企业参与的大型服务活动统计表(附件4);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企业政策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zhengcedaquan/2018/1025/1208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