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各部门、各直属单位,驻区垂直管理各单位:
《北仑区(开发区)新一轮工业企业“龙腾”工程实施意见》已经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北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
2017年7月12日
北仑区(开发区)新一轮工业企业“龙腾”工程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战略,加快打造“智造强区”,鼓励和支持大企业大集团做大做优做强,更好地发挥其产业支撑和引领示范作用,推动我区工业经济优质高效发展,经研究,决定在原工业企业“龙腾”工程基础上,在全区范围内实施新一轮工业企业“龙腾”工程,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打造一流高端产业集群为目标,按照“以战略性新兴产业为引领、临港大工业和装备制造业为两大支柱的先进制造业发展格局”的总体方向,着力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和现代制造水平,进一步强化要素保障、优化政府服务、营造舆论氛围,着力培养一批主导业务突出、核心竞争力强、自主创新能力佳、行业带动力明显的优质企业,为我区早日跻身全国一流强区最前列和国家级新区行列提供强有力的产业支撑。
二、培育目标
努力培育一批具有区域特色的总部型、高新型、上市型、品牌型、带动型的“五型”企业集群,构建形成“龙头引领、骨干支撑、优势活跃、梯度发展”的现代化工业体系。力争到2020年,全区百亿元、十亿元企业、五亿元企业数量实现较快增长,其中产值超百亿元企业达到12家,超十亿元企业达到50家,超五亿元企业达到100家。
三、申报标准
(一)基本条件
1.在北仑区(开发区)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业企业;
2.主导产品符合区域产业发展导向,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3.有明晰可行的发展规划,有较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较高的企业管理水平和优秀的企业经营管理团队。
(二)选择条件(以下条款至少满足其中一项)
1.具有较大规模、对全区产业发展有较大支撑作用的龙头骨干企业,年产值超过10亿元;
2.具有较好成长性的高新技术企业,且年产值超过5亿元;
3.具有较好经济效益、对区域贡献较大的企业,年纳税额超过5000万元;
4.已上市企业或者进入上市程序(申报材料被中国证监会受理)的拟上市企业,且年产值2亿元以上。
(三)否决条件
1.未完成节能减排等刚性目标任务;
2.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质量事故,发生重大刑事案件或者群体性事件并负主要责任;
3.企业存在重大偷税、骗税、骗取扶持资金等行为。
四、扶持措施
(一)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按照扶强扶优的原则,整合政策资源,强化对“龙腾”工程重点企业的政策支持。
1.纳入新一轮“龙腾”工程企业名单的企业中,对发展质量好、产出效益高(年度实缴1000万元以上且亩均税收20万元以上)、资源消耗低的龙头骨干企业进行分类扶持:其中,对高端装备、新一代电子信息等战略性新兴领域以及纺织服装等传统优势领域的企业(集团),且年产值50亿元、税收5亿元以上的,结合产出情况给予“一企一策”扶持;对年实缴税收1000万元以上的企业(集团),按照综合效益、增长幅度等情况进行分类分档扶持。
2.加大对企业技改投资扶持力度。对投资规模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的“3511”产业重点工业技改项目,按其实际投入给予最高不超过400万元的分类分档补助。对单台设备价格100万元及以上的,按设备实际投入额的6%予以补助,单个企业(集团)补助不超过100万元。
3.积极培育上市企业。拟上市公司完成股改后到宁波市证监局进行IPO备案的,奖励200万元;申报材料被中国证监会受理的,再奖励400万元。在境内外成功首发上市后,给予公司管理层一次性奖励6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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