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高新区各企业:
为进一步扶持企业创业创新、做大做强,我区拟启动第一批对2017年符合产业政策的企业进行奖励和补助。请高新区各有关企业仔细对照政策内容,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尽快提出补助申请。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高新区工商注册、税务登记,并符合政策条件的企业。
二、本次申报补助条款及政策依据
《宁波国家高新区(新材料科技城)管委会关于加快推进产业发展的政策意见》(甬高科〔2017〕43号)(附件1)
三、申报地点
街道、专业园所属企业向街道、专业园提出申请,街道、专业园初审盖章后报送经发局复审。区直属企业须直接向经发局提出申请。
四、申报材料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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