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企业政策 > 正文

宁波市海曙区科学技术局 海曙区财政局关于印发《海曙区专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2017-10-26 企业政策 收藏
朗读


各镇(乡)街道、园区,区各有关部门、单位:


  现将区科技局、区财政局联合制定的《海曙区专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宁波市海曙区科学技术局

宁波市海曙区财政局

2017年10月26日


海曙区专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设立依据。根据《中共海曙区委海曙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中国制造2025”工作的若干政策意见》(海党〔2017〕 43 号)文件精神,设立海曙区专利专项资金。根据《宁波市海曙区区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海财〔2015〕 47 号)和《海曙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海科〔2017〕 22 号文件要求,为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资金来源。海曙区专利专项资金( 以下简称“专项资金”) 来源为海曙区本级财政安排资金,用于专利授权补助、专利领航补助、专利示范企业补助、发明专利产业化补助、专利维权补助、贯标补助和优秀专利补助等七个类别。


  第三条 补助对象: 在海曙区内注册或登记的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以及专利申请和授权地址在海曙区的自然人。


  第四条 使用原则。资金使用和管理遵循公开透明、公正公平、突出重点、统筹管理、加强监督、注重绩效的原则,确保专项资金使用规范、安全和高效。


第二章 补助标准


  第五条专项资金补助标准:


  (一)国内发明专利授权补助,每件最高补助1万元。


  (二) 国外发明专利授权补助,取得美国、日本、加拿大、澳大利亚、欧洲专利局授权的发明专利每件最高补助1.5万元。同一件发明专利在多个国家申报的,按1件计。


  (三) 专利领航补助,累计获得专利50 件(含) 以上的,最高补助10 万元; 100件(含) 以上的,最高补助20

万元; 150件(含) 以上的,最高补助30万元。


  (四)专利示范企业补助,首次认定为市专利示范企业补助10 万元、省专利示范企业补足20 万元、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补足40 万元、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补足50万元。


  高新技术企业获得市专利示范企业的,只享受荣誉,不安排补助资金,其后又晋升省级及以上专利(知识产权)示范(优势) 企业的,市级补助视同已享受,再按照上述标准补足补助差额。


  (五)发明专利产业化补助,经认定的区级发明专利技术产业化示范项目,按不超过核定后年销售额1%的比例,每项给予最高20 万元的补助。


  (六)专利维权补助。按不超过核定后的费用总支出额30%的比例,给予国内最高50 万元、国外最高100 万元的补助。补助金额扣除发明专利执行及侵权保险的赔付金额。


  维权地的界定。以该项专利(技术秘密)维权终审法院属地为准。在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实施专利维权的,视同国内。


  (七)贯标补助。新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29490-2013 )体系认证的企业,给予一次性5万元补助。


  (八) 优秀专利补助。对获得中国专利金奖、中国专利优秀奖的,分别给予专利权人50 万元、20 万元补助; 对获得中国外观设计金奖、中国外观设计优秀奖的专利,分别给予20 万元、10 万元补助; 对获得省专利金奖、省专利优秀奖的专利,分别给予20 万元、5万元补助。对获得宁波市发明创新大赛发明专利金奖给予5万元补助。


第三章 补助条件


  第六条 申请条件。


  (一) 专利授权补助:


  1.国内/外发明专利授权补助;


  补助申请:专利权人在获得国内/外授权发明专利后,根据市、区补助规定和申报通知,自行提出补助申请。


  2.补助实施:每年补助一次;


  3.补助领取:专利权人依补助文件通知,直接到所属镇(乡)、街道和园区有关部门领取,并按要求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4.专利授权补助资金领取时间规定。补助的领取时限为发文之日至当年12月31日,逾期未能领取的,视同放弃。


  (二)专利领航补助:


  1.在海曙区注册登记的企事业单位;


  2.一个年度内累计获得国内各类授权专利50 件(含)以上;


  3.发明专利占比达到6% (含) 以上;


  4.近二年中企业未发生过被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审查部门认定为有“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


  (三)专利示范企业补助:

  专利示范企业按上级相应认定管理办法申报认定,以认定文件为准。


  (四)发明专利产业化补助:


  1.在海曙区注册的企业单位,财务独立核算;


  2.该专利为申报单位已授权的自主职务发明专利;


  3.拥有独立专利权;


  4.该专利技术水平高、创新性好、技术整体完整、预期产业化前景和社会经济效益好;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企业政策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zhengcedaquan/2018/1025/12016.html

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打开微信扫一扫左边的二维码或者微信公众号搜索"宁波政策",关注我们,将不定期推送相关宁波政策信息。

站点关键词

         
  • 宁波政策 宁波政策企业服务平台 宁波政策平台 宁波政策服务平台 宁波房贷政策 社保新政策 二胎政策 形势与政策论文 养老保险新政策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养老金新政策 形势与政策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宁波补贴政策 宁波落户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 宁波限售政策 宁波人才政策 宁波公积金政策 宁波贷款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2017 宁波企业政策 宁波医保政策 宁波二套房政策 宁波买房政策 宁波拆迁政策 宁波创业政策 宁波上牌政策 宁波养老政策 宁波房产政策 宁波退休政策 宁波限贷政策 宁波中考加分政策 宁波税收优惠政策 宁波购车政策 宁波公积金贷款政策 宁波高考政策 宁波买车政策 宁波退税政策 宁波光伏政策 宁波市限购政策 宁波电商政策 宁波人才引进政策 宁波招商政策 宁波租赁政策 宁波象山政策 宁波会展政策 宁波民宿政策 宁波楼市政策 宁波市落户政 宁波楼盘政策 宁波梅山税收优惠政策 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