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相关企业:
根据《宁波市北仑区区级稳增促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仑经信[2016]19号)文件精神,现就2017年度北仑区区级稳增促调专项资金年度申报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区属企业(除淘汰类企业、央企、国有企业),详见仑经信[2016]19号文件第五条。
二、申报时间:2018年3月26日至4月25日(逾期视同自动放弃)。
三、申报方式:网上申报。
各符合条件的企业可登录北仑区专项资金绩效管理平台进行申报。扶持企业注册完成后,输入帐号和密码即可进入申报平台;原已注册的企业,请直接输入帐号及密码申报,如遗忘可联系软件服务电话(15990505856、13757465983)或进北仑区会计群(248485255)进行咨询。
如有企业无法实施网上申报的,请携带相关原始凭据到北仑区减负办或区财政局企财国资科(税源科)由工作人员协助申报。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企业政策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zhengcedaquan/2018/1025/1197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