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深化“四张清单一张网”改革,不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工作,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创新政府管理方式,进一步增强政府监管工作的针对性、操作性和有效性,经省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和创新政府监管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积极探索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监管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18号)有关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监管改革的要求,经省政府批准,探索在一定区域、领域内先行试点以政策性条件引导、企业信用承诺、监管有效约束为核心的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在申请人提供相应材料并以书面形式承诺其符合审批条件当场获得许可后,各相关业务主管部门结合日常监管进行核实查验,对不符合审批条件的,按照有关规定依法给予处理。省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试点方案另行制定。(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审改办〕牵头,省级有关部门和各市、县〔市、区〕按职责分工落实)
二、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认真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双随机”抽查监管的意见》(浙政办发〔2016〕93号)要求,对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检查事项,实行随机确定检查对象、随机确定执法人员,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开。建立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随机抽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以及随机抽查工作细则,并加快构建市场监管平台、信用平台和综合执法平台。省级部门要在2016年10月底前研究制定本系统“双随机”抽查监管的制度,确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制定随机抽查工作细则。市县部门要在2016年11月底前完成随机抽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的建库工作,2016年12月底前按要求细化随机抽查办法并组织实施。2016年底前,实施随机抽查的事项要达到本部门市场监管事项的70%以上,其他行政执法事项的50%以上,争取明年基本实现全覆盖。(责任单位:省编办牵头,省级有关部门和各市、县〔市、区〕按职责分工落实)
三、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各地要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和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部署要求,抓紧做好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方案实施工作,确保2017年底前实施到位。省级相关部门要加强指导培训,进一步厘清本系统部门与综合执法部门的职责边界,积极支持市县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工作。2016年9月底前,各地要在推进综合行政执法和加强部门专业执法基础上,建立行政执法统筹协调指挥机制,为开展联合执法提供体制机制保障。完善执法案件移送制度,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之间的衔接工作。(责任单位:省建设厅牵头,省综合行政执法工作部门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和各市、县〔市、区〕按职责分工落实)
四、加快建成并高效运转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
各地要按照《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设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的指导意见》(浙政办发〔2015〕127号)要求,在2016年9月底前全面完成政务热线整合工作,建立较为完善的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省级有关部门要积极支持平台整合工作,加强对下级部门的业务指导,确保有关工作顺利推进。平台整合后,要及时做好与社会治理综合指挥平台、110社会应急联动平台等的衔接工作,提高运行效能。要进一步优化浙江政务服务移动客户端平台,完善投诉举报等栏目功能,使其成为获取监管信息的重要渠道。(责任单位:省信访局牵头,省编办、省政府办公厅、省级有关部门和各市、县〔市、区〕按职责分工落实)
五、加快构建综合监管信用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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