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积极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有关战略部署,加快促进知识产权与金融资源融合,更好地发挥知识产权对经济发展的支撑作用,现就进一步推动识产权金融服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知识产权与金融结合的重要意义
知识产权是国家发展的战略性资源和国际竞争力的核心要素,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加强知识产权金融服务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战略部署的积极举措,是知识产权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创新发展、支撑创新型国家建设的重要手段。促进知识产权与金融资源的有效融合,有助于拓宽中小微企业融资渠道,改善市场主体创新发展环境,促进创新资源良性循环;有助于建立基于知识产权价值实现的多元资本投入机制,通过增值的专业化金融服务扩散技术创新成果, 全面促进知识产权转移转化;有助于引导金融资本向高新技术产业转移,促进传统产业的转型升级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培育发展,提升经济质量和效益。
各地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应站在全局和战略高度,积极会同有关部门,深化和拓展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工作,引导和促进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创业投资等各类金融资本与知识产权资源有效对接,加快完善知识产权金融服务体系,切实落实国家对中小微企业发展金融扶持政策,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知识产权战略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目标和方式
(一)工作目标
推动完善落实知识产权金融扶持政策措施,优化知识产权金融发展环境,建立与投资、信贷、担保、典当、证券、保险等工作相结合的多元化多层次的知识产权金融服务机制,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对促进企业创新发展的作用显著提升。力争到2020年,全国专利权质押融资金额超过1000亿元,专利保险社会认可度和满意度显著提高,业务开展范围至少覆盖50个中心城市和园区;全国东部地区和中西部地区中心城市的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实现普遍化、常态化和规模化开展。
(二)工作方式
政府引导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充分发挥政府引导和组织协调作用,强化知识产权金融扶持政策与区域、产业政策相结合,鼓励和支持各类金融机构和中介机构参与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工作,通过市场化运作,构建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工作机制和服务体系。
深化试点与整体推进相结合。全国知识产权系统要在现有工作基础上,深化试点工作,创新实践,探索有效工作模式,推动工作向纵深发展;要总结推广各地的经验做法,以服务地区经济和企业创新发展为导向,扩展工作覆盖面,整体推进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工作。
三、工作重点
(一)深化和拓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
1.加强对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指导和服务。引导企业通过提高知识产权质量,加强核心技术专利布局,提升知识产权质物价值的市场认可度;开展针对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政策宣讲和实务培训,使企业深入了解相关扶持政策、融资渠道、办理流程等信息;加强专利权质押登记业务培训,规范服务流程,为企业提供高效、便捷、优质的服务;建立质押项目审核及跟踪服务机制,对拟质押的知识产权项目,开展法律状态和专利与产品关联度审查,对在质押知识产权项目进行动态跟踪和管理,强化知识产权保护。
2.鼓励和支持金融机构广泛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推动并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发和完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产品,适当提高对中小微企业贷款不良率的容忍度;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利用互联网等新技术、新工具,丰富和创新知识产权融资方式。
3.完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管理机制。引导和支持各类担保机构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提供担保服务,鼓励开展同业担保、供应链担保等业务,探索建立多元化知识产权担保机制;利用专利执行保险加强质押项目风险保障,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保证保险,缓释金融机构风险;促进银行与投资机构合作,建立投贷联动的服务模式,提升企业融资规模和效率。
4.探索完善知识产权质物处置机制。结合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产品和担保方式创新,研究采用质权转股权、反向许可等形式,或借助各类产权交易平台,通过定向推荐、对接洽谈、拍卖等形式进行质物处置,保障金融机构对质权的实现,提高知识产权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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