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根据慈溪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慈溪市优化产业政策促进产业转型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慈党〔2017〕6号)文件精神,为鼓励企业引进高级管理人才,提升企业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奖励对象
计税年薪在50万元(含)以上的当年被评为工业百强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范围包括企业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等公司管理层中担任重要职务的人员。
二、奖励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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