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鼓励企业开展关键基础新产品开发,提升我区制造业关键环节和核心领域的配套能力,根据《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仑区推进“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建设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仑政办〔2017〕65号),经研究,制定《北仑区关键基础新产品开发专项资金实施细则》,现予印发。
北仑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北仑区发展和改革局
北仑区财政局
2018年4月10日
北仑区关键基础新产品开发专项资金实施细则
为推进“中国制造2025”建设,鼓励企业开展关键基础新产品开发,加快升级产品体系和增强市场竞争力,全面提升制造业关键环节和核心领域的配套能力,根据《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仑区推进“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建设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仑政办〔2017〕65号),现制订本细则:
一、申报产品范围
为鼓励和促进企业通过应用新材料、开发新工艺、研制新产品加快转型发展,对区内企业首次自主研发制造、列入宁波市经信委工业新产品试产计划并经专家鉴定,符合以下条件中至少一项的新产品可申报本补助:
(一)属于国家制造强国建设战略咨询委员会编制的《工业“四基”发展目录(2016版)》中的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关键基础材料、先进基础工艺的产品。
(二)属于《宁波市“3511”产业投资导向目录和智能制造评判标准(2017年本)》(甬工推进办〔2017〕19号)“1.5关键基础件产业”中的相关产品。
(三)获评上一年度的宁波市优秀工业新产品,且未获得过市级优秀工业新产品或首台(套)财政补助的产品。
以上(一)、(二)两条中的相关文件,如遇上级相关部门发布新文件,则以新文件内容为准。
二、申报要求及补助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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