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
《2016-2020年宁波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第8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工作职责,认真抓好落实。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10月24日
2016-2020年宁波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2〕2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35号)和国家财政部、科技部、工信部、发改委等《关于2016-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支持政策的通知》(财建〔2015〕134号)、《关于“十三五”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奖补政策及加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通知》(财建〔2016〕7号)要求,为顺利做好我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进一步改善我市城市空气质量,培育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实施原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精神,以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为契机,通过政府统筹协调、政策扶持、市场推动、科学布局,推进我市节能减排,深化城市空气污染治理,不断改善城市人居环境,带动新能源汽车整车及其关键零部件产业发展。
(二)实施原则
1.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切实加强政府对新能源汽车推广工作的引导作用,加大推广力度。有效发挥企业的市场主体作用,引导和鼓励本土企业和民间资本积极参与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按市场化运作模式促进新能源汽车市场的形成。
2.示范运营、重点突破。紧抓新能源汽车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以示范推广为重要抓手,在公交、公务、环卫和物流快递等行业大力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引进、完善新型商业运营模式,积极鼓励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
3.统筹规划、基础先行。立足于满足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和新能源汽车用户的充电需求,统一规划,按照基础设施适度先行原则,将新能源汽车配套基础设施规划与城乡规划和供地、供电建设计划衔接,合理布局,形成协调统一的智能充电服务网络。
4.培育产业、全面推进。充分发挥我市整车和零部件生产企业在推广应用中的带动作用,加大投入力度,优化新能源汽车产业链结构,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良性发展。同时,通过报纸、电视和网络等渠道广泛开展宣传,为全面推进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二、目标任务
以城市公交、公务、环卫以及物流等领域为重点,积极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2016-2020年,累计推广应用8525辆新能源汽车,折合标准车30000辆。其中,外地品牌车辆不低于30%;新增或更新的公交、公务、环卫、物流车辆中,新能源汽车统筹比例不低于50%。
三、推广工作计划
(一)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计划
2016-2020年,我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计划和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任务分解表详见附件1和附件2。
(二)充电设施建设计划
到2020年,全市共建成电动汽车集中式充换电站不少于110座,分散式充电桩不少于41800个,具备满足5万辆电动汽车充电需求的能力,城区公共充电服务半径小于0.9公里,公用充电桩与电动汽车比例不低于1:7;全市高速公路服务区实现全覆盖;组建新能源汽车运行监控服务管理平台,为新能源汽车提供安全运行保障。宁波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实施方案另行制定发布。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取得实效
调整完善宁波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宁波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重大决策,研究确定重大项目“一事一议”及其扶持政策,统一部署全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科技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二)落实支持政策,强化资金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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