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街道)经发办(局)、慈溪滨海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经发局、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经发科,各财政所:
为支持科技人员创办领办创新型企业,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根据《宁波市智团创业计划与创新型初创企业管理暂行办法》(甬科高〔2013〕99号)文件精神,市科技局会同市财政局制定了《宁波市智团创业计划操作细则》,现予以下发,请贯彻执行。
慈溪市科学技术局 慈溪市财政局
2017年12月5日
宁波市智团创业计划操作细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宁波市智团创业计划与创新型初创企业管理暂行办法》(甬科高〔2013〕99号),经研究决定,制定本操作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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