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各市、县(市、区)物价局、财政局:
为进一步简政放权,减少行政审批,保证我省相关考试工作的正常开展,经研究,现就调整我省职业资格考试费收费标准问题通知如下:
一、本通知适用范围为:经国家或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的,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实施并按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的各类职业(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费。
二、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费在上缴国家考务费的基础上,加收每人每科50元。省级职业资格考试费由以往的单项审批改为综合审批,考试费标准为客观题每人每科55元、主观题每人每科7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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