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区县(市)司法局、局机关各处室:
现将《宁波市司法局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宁波市司法局 2017年7月4日
宁波市司法局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提出的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最多跑一次”的改革目标,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政府转变职能,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政发〔2017〕6号)、《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甬政发〔2017〕19号)和《浙江省司法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司法厅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浙司〔2017〕4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加快建设国际港口名城、努力打造东方文明之都、早日跻身全国大城市第一方队”,按照“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最多跑一次’”的理念和目标,围绕简政放权,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在“四张清单一张网”的基础上,加快推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充分运用司法行政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以及“互联网+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现代科技手段,“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路”,进一步简化办事流程,创新工作方式,提高工作效率,让广大人民群众充分体验到政府改革所带来的便利和成果。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依法依规。坚持法治思维法治方法,规范事项办理程序,简化行政许可(审批)流程,使“最多跑一次”改革制度化、规范化。
(二)坚持全面推进。一是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全面推进;二是律师、公证、司法鉴定、基层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等各行业各部门网上网下同时推进,让“最多跑一次”改革不留死角。
(三)坚持服务导向。规范各类事项“最多跑一次”的标准体系,优化完善办事流程和办事指南,按照构建服务型政府管理理念,聚焦民生,以全方位为群众办事提供便利化服务为出发点,全心全力为人民服务。
三、任务及分工
(一)研究制定全市司法行政机关“最多跑一次”改革实施方案,充分履行局“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准确传达各项工作部署,做好与省厅、市编委办联络、沟通工作,每月及时报送“最多跑一次”的工作推进情况和各类报表。
责任部门:法制处、办公室(行政审批处)
配合部门: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处、律师管理处、公证管理处(司法鉴定管理处)、信息化办公室
完成时间:全年
(二)指导全市法律服务行业(律师、公证、司法鉴定、基层法律服务)“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
责任部门:律师管理处、公证管理处(司法鉴定管理处)
完成时间:全年
(三)梳理各行业“最多跑一次”办事目录,录入、更新浙江政务服务网权力事项库中“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优化办事、行政许可流程,公布流程图,研究制定我市司法行政法律服务“最多跑一次”办事指南,推进“最多跑一次”事项办理标准化。
责任部门:法制处、办公室(行政审批处)
配合部门:律师管理处、公证管理处(司法鉴定管理处)、人民调解处
完成时间:根据市编委办要求的时间节点及时完成各项任务。2017年6月完成自查,2017年7月中旬完成办事指南制作,2017年12月进行完善总结。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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