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区县(市)、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安质总站(建管处)、监察支队,各有关单位:
2018年2月5日下午,由浙江易科置业有限公司建设、浙江衢州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承包、宁波市海曙祥杰建筑设备租赁有限公司专业分包、宁波市盛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监理的浙江尼塔中鼎总部基地工程项目,在施工升降机拆卸过程中,一名安拆人员从高处坠落,当场死亡。该工程项目的总承包施工单位的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长期不在岗,现场管理工作处于全完失控状态。
2018年3月23日下午,由宁波华侨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总承包、浙江宏基租赁有限公司专业分包、宁波市公平监理咨询有限公司监理的鄞州新城区钟公庙地段YZ07-06(B-1一期)、YZ07-06(B-3)地块工程项目,施工现场11号塔吊的起重臂与10塔吊的吊钩在工作过程中发生严重碰撞,导致11号塔吊倒塌,一名塔吊司机当场死亡。
2018年4月5日下午,由宁波荔港大酒店有限公司建设、宁波盛振建设有限公司总承包、 宁波公政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监理的石浦荔港晶都佳苑二期工程项目,9号楼电梯安装前,一名工人在9层电梯间附近作业时,不慎从9层电梯井坠落送医后死亡。
当前处于“六争攻坚”抢建设阶段,各建设行业主管部门和全市建设、施工、监理企业要高度重视当前的安全生产工作,人命关天,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必须作为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大家进一步警醒起来,吸取血的教训,痛定思痛,举一反三,开展一次彻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坚决堵塞漏洞、排除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建筑生产安全事故。我委结合当前施工的特点,就房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
各地主管部门、各企业要充分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紧迫性,坚决克服麻痹大意和侥幸思想,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底线意识,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要严格按照“三个必须”的要求,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属地管理责任。要充分认识近期一些项目集中开工、部分企业赶工期、抢任务对安全生产的挑战,有针对性的采取有力措施,强化监管,强化责任落实,坚决防范事故发生。
二、进一步落实重大危险源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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