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促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努力满足人民群众绿色健康消费需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3﹞106号)精神和农业部的有关要求,经省政府同意,现就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省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围绕质量强省、绿色农业强省建设的总体要求,以建设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放心县为基本单元,以主要农产品全程风险管控为主要抓手,以落实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责任为重点,坚持“产出来”和“管出来”两手抓,大力发展现代生态循环农业,积极推行标准化生产,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创新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制,全面提升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力争到2016年,建设5个国家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25个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放心县;力争到2017年,建设8个国家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40个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放心县;力争到2019年,建设10个国家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65个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放心县。打造“浙江农业追溯”监管品牌和浙江农产品质量安全诚信体系,农产品质量抽检合格率、群众满意度、农产品“三品”(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认证率分别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个、5个、10个百分点,全面达到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省创建要求。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建设。统筹整合农业产地环境、农业投入品、农产品质量等相关检测资源,改善检测条件,提升检测人员素质,提高农产品检验检测能力,建立起符合我省实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加强县乡两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建设,进一步充实工作力量,强化手段,确保县乡(镇、街道办事处,下同)两级监管机构的监管能力与监管职责相适应。加强农产品质检机构风险评估能力建设,提高预警和风险管控能力。健全农业综合执法体系,加强执法能力建设,切实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行政执法能力。
(二)推进农业绿色生产。大力发展现代生态循环农业,合理布局种养业,积极推行农牧、农渔结合等新型农业种养模式和统防统治、绿色防控、测土配方施肥、健康养殖等技术,推广应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兽)药。加强产地环境监测,实施农业“两区”土壤污染防治三年行动计划。开展化肥农药减量化行动,农药废弃包装物基本实现回收处理。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制订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相适应的地方主要农产品生产操作规程。加强技术指导和服务,着力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水平。
(三)强化主要农产品全程风险管控。各地要以地产主要农产品为监管重点,以全程、全产业链为监管路径,加快形成涵盖农资监管、标准执行、质量安全追溯、农产品安全检测、包装标识、产地准出及市场准入、市场流通等环节的全程风险管控体系。坚持问题导向,按照系统监管的理念探索符合实情、富有成效的新机制和新模式,全面提升地产农产品安全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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