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县(市)区农办(扶贫办):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有关政务公开有关文件精神,推进扶贫领域信息公开,围绕中央提出的“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要求,现就做好精准帮扶信息公开提出如下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方略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扶贫开发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推进帮扶工作政策公开、项目公开、资金公开、结果公开,确保帮扶工作“阳光工程”的落实,推动帮扶工作健康发展。
二、公开内容
(一)应主动向社会公开的内容
1、扶持政策及相应的配套政策、政策解读;
2、阶段性、区域性的帮扶规划,包括综合性帮扶规划和专项性帮扶规划;
3、年度扶持计划、扶持项目和资金分配情况等,包括项目规模、总投入、资金来源等;
4、扶持项目实施情况,包括项目建设情况、验收或审计(决算)报告、扶持成效等;
5、其它涉及扶贫领域需要公开的事项。
(二)不得向社会公开的内容
1、公开后会影响社会正常秩序或者可能引起消极后果的;
2、涉及公民个人稳私的或公开后可能导致个人稳私权受到不当侵害的;
3、涉及商业秘密的;
4、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定禁止公开的其他信息。
三、公开方式
各单位要充分运用多种方式对扶贫领域需要公开的事项在本地、本部门政府网站、媒体和村级公告栏上予以公示、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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