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企业政策 > 正文

宁波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宁波市人防行政执法“双随机”抽查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2017-01-03 企业政策 收藏
朗读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精神,深化“四张清单一张网”改革要求,全面推进人防行政执法“双随机”抽查,增强执法效能,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办法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双随机”抽查监管的意见》(浙政办发〔2016〕93号)、《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创新政府监管有关工作的实施意见》(甬政办发〔2016〕164号)和《浙江省人防系统“双随机”抽查监管办法(试行)》(浙人防办〔2016〕45号)相关规定制定。


    第三条  “双随机”抽查应做到依法实施、公正高效和公开透明。


    第四条  “双随机”抽查的范围为在我市从事人防工程设计、监理、质量检测、施工图审查、防护设备生产安装,负责人防通信警报设施或人防工程平时使用、维护管理的相关责任主体的质量行为和实体质量。


    第五条  “双随机”抽查应依据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结合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检查事项确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随机抽查清单包括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项目、抽查内容、抽查比例和频次、抽查方式和要求等,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修订情况和实际工作需要进行动态调整,及时向社会公布。详见附件3。


    第六条  建立市域各方责任主体抽查对象名录库,结合抽查对象的特点、数量及工作要求确定年度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在同一年度内,对同一个市场主体的抽查,原则上不超过2次。


    第七条  建立工程、指通两个专业执法人员名录库,名录库内执法人员在全市范围内有执法权,不受执法证记载执法区域限制。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企业政策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zhengcedaquan/2018/1025/11542.html

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打开微信扫一扫左边的二维码或者微信公众号搜索"宁波政策",关注我们,将不定期推送相关宁波政策信息。

站点关键词

         
  • 宁波政策 宁波政策企业服务平台 宁波政策平台 宁波政策服务平台 宁波房贷政策 社保新政策 二胎政策 形势与政策论文 养老保险新政策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养老金新政策 形势与政策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宁波补贴政策 宁波落户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 宁波限售政策 宁波人才政策 宁波公积金政策 宁波贷款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2017 宁波企业政策 宁波医保政策 宁波二套房政策 宁波买房政策 宁波拆迁政策 宁波创业政策 宁波上牌政策 宁波养老政策 宁波房产政策 宁波退休政策 宁波限贷政策 宁波中考加分政策 宁波税收优惠政策 宁波购车政策 宁波公积金贷款政策 宁波高考政策 宁波买车政策 宁波退税政策 宁波光伏政策 宁波市限购政策 宁波电商政策 宁波人才引进政策 宁波招商政策 宁波租赁政策 宁波象山政策 宁波会展政策 宁波民宿政策 宁波楼市政策 宁波市落户政 宁波楼盘政策 宁波梅山税收优惠政策 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