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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2018年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开展群众和企业办事“路路通”行动计划》的通知

2018-05-09 企业政策 收藏
朗读


各市交通运输局(委)、义乌市交通运输局,嘉兴、舟山、台州市港航(务)局,厅管厅属各单位,厅机关有关处室:


  现将《2018年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开展群众和企业办事“路路通”行动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2018年5月9日

  

2018年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

开展群众和企业办事“路路通”行动计划


  2018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为贯彻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全省全面深化改革大会、省政府全体会议精神,落实《2018年浙江省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要点》,以“最多跑一次”改革撬动交通各领域改革,经研究决定,在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开展群众和企业办事“路路通”行动。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大力弘扬红船精神,坚定不移沿着“八八战略”指引的路子走下去,牢固树立改革强省鲜明导向,围绕“再有新作为,再上新台阶,再创新业绩,继续走在全国前列”新使命,紧扣“高质量竞争力现代化”和“两强三提高”要求,纵深推进交通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全力打造审批事项最少、办事效率最高、政务环境最优、群众和企业获得感最强的交通运输部门,全面提升行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为打造交通强国示范区提供强大动力,争当“两个高水平”建设排头兵。


  二、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年底前实现所有民生和企业事项‘一次办结’;企业投资项目开工前审批全流程最多跑一次、最多100天”和“8个全”目标,着力推动三个转变,即:从“能用”向“好用”转变、从“快步快节奏”向“巩固、完善、提升、扩面”转变、从“重点管准入” 向“事前管标准、事中管达标、事后管信用”全过程监管转变;实现五个全覆盖,即:群众和企业办事事项“最多跑一次”全覆盖、行政审批全程网上办理全覆盖、投资事项全程帮办全覆盖、行政处罚和征收缴纳公共支付全覆盖、电子档案和电子签章全覆盖;重点抓好“四办四减八通”,全方位提升“最多跑一次”改革群众获得感,实现群众和企业办事 “路路通”。


  三、主要任务


  (一)全面推动“网上办”,实现“一键通”。深化“网上审批、快递送达”,大力推进电子签章、电子证照等应用,推动全流程网上办理。推行换证网上申请,对全省交通运输部门核发的证照,在有效期到期前90天内,可申请提前办理,全程网上推送、快递送达,原到期证照自动作废。加快建设交通移动政务服务系统,打造一站式服务“移动平台”,全面实现便民服务事项 “网上办”。


  (二)全面推进“马上办”,实现“时时通”。进一步推动审批流程简化、优化、标准化,科学合理压缩审批时间、提高服务效率。对不需现场勘察、专家论证、听证、公示等环节,且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能够当场做出决定的,即刻予以审批。拓展即办事项范围,落实“一次性办结”制度,改进服务体验,让群众最大限度地感受到方便快捷。


  (三)全面深化“帮助办”,实现“处处通”。完善企业投资项目全程帮办制度,以“店小二”精神为企业提供全过程、精准化服务。对疑难复杂和工程类事项,主动开展预约上门辅导。对现场勘察类事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申请人可通过政务服务网、传真、电话等方式预约,交通运输部门在规定时间内组织现场勘察。


  (四)全面做优“联合办”,实现“全程通”。以联审联办事项为突破口,加快推进各条线业务办理系统和“一窗受理”平台上下左右全面打通。针对多部门办理的“一件事”,积极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开展联合勘验、勘察和会签、会审,通过数据互联互通、情况通报等方式,逐项明确会办“路线图”,优化业务流程,开展联合审批,实现“一次申报、全程通办”。


  (五)大力“减事项”,实现“自主通”。梳理规范办事事项和办事指南,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加大事项精简力度。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各类证能减则减、能合则合,在法律未明确规定、现实无特殊需求情况下,鼓励业主单位加强自我管理,交通运输部门不再审批或者改为备案,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六)努力“减次数”,实现“一次通”。大力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向基层延伸,优化便民服务网点布局,方便群众“家门口”办事。对不能实现即办事项,由受理网点将材料送达审批窗口。对主件已具备、暂缺次要申报材料且不影响审查的,在申请人做出承诺后先予以受理,对信用记录良好的申请人可先发证后审核,并将审核情况纳入信用记录。


  (七)全力“减材料”,实现“一证通”。按照“八统一”要求,调整优化事项清单,进一步简化审批材料,拓宽办事事项“免填单”范围。持续加力打破信息孤岛,完善数据交换平台和共享平台,逐步拓展申请人使用身份证、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等证件“一证办理”范围。年内实现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许可、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认定、网络预约出租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认定、出租车驾驶员继续教育备案、临时客运标志牌核发、班车(包车)客运标志牌核发等6个事项“一证通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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