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乡)、街道和园区发展服务办公室(工业处):
为进一步提升全区中小企业经营管理水平,根据区经信局、区财政局《关于印发<海曙区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海经信〔2017〕31号)文件精神。现将组织申报2018年度管理咨询项目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和具体要求
申报本项目,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在海曙区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并依法纳税的工业企业(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于2017年5月1日至2018年4月30日期间签订的管理咨询合同(合同金额不低于10万元);
(三)2017年度销售收入不超过四亿元,生产情况良好且未发生亏损;
(四)本年度未发生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环境污染、产品质量、偷税欺骗等重大事故,且未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大量空置土地以及其他违法违纪行为。
本次申报重点支持的内容有:企业发展战略、精益生产管理、流程再造、组织和人力资源管理、品质和现场管理、市场营销等管理咨询项目。
二、申报材料
(一)海曙区2018年度管理咨询项目申报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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