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街道办事处、慈城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
《江北区加快科技创新驱动发展的若干政策》已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同意,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
2017年8月3日
江北区加快科技创新驱动发展的若干政策
为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创新型城区建设,强化科技支撑,增强企业技术创新能力,促进科技与经济的紧密结合,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全力打造创新高地全面推进创新型城区建设的若干意见》(北区委发〔2016〕8号)文件精神,提出如下政策意见:
一、加快培育创新型企业群体
1.大力引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扶持力度,每年对不超过20家优秀科技型初创企业按照实际投入额的20%进行补助,最高不超过10万元。支持企业投资参股优秀研发团队或以赠送技术股份等方式引进优秀研发团队,根据投资金额或股份经第三方评估价给予20%的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
2.培育发展高新技术企业。引导和帮助企业规范研发管理,鼓励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和宁波市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进一步落实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等税收优惠政策。对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二、加快建设创新创业平台
3.加大企业研发机构建设。鼓励企业自建或与科研院所等共建高水平研发机构。对企业认定为市级、省级、国家级工程(技术)中心分别给予补足20万元、50万元、300万元的奖励;对认定为市级、省级企业研究院分别给予20万元、30万元的奖励;对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共建重大产业技术研究院,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重点支持。
4.加快打造新型孵化载体。鼓励和支持多元化主体投资建设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等新型科技孵化载体,经认定后按面积、投入和产出等给予补助和奖励。具体依据江北区孵化器(众创空间)扶持管理相关政策执行。
5.推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争取建设区域性、专业化的科技大市场,建设科技成果转化产业园。鼓励我区企业与高校院所、科研机构开展技术合作,经评审确定后按实际发生的技术交易经费给予不超过20%的补助,单家企业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对公共科技服务平台,经认定后给予一次性15万元奖励。
三、加快推进企业科技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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