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部门、直属企事业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为进一步集聚国际国内创新要素和创业资源,大力引进海内外高层次人才,打造人才管理改革试验区,加快宁波新材料科技城建设,现就实施“高新精英计划”提出如下意见。
一、目标要求
紧紧围绕高新区(新材料科技城)开发建设工作需要,大力发展新材料、新能源、电子信息、生物医药等高技术制造业以及研发设计、检测认证、软件与服务外包等高技术服务业,吸引带项目、带技术、带资金、带团队的海内外创新创业高层次人才来区发展,依托区内产业基础和行业龙头,通过政策扶持和平台支撑,实现创业项目的产业化发展和创新科技成果的转移应用,推动人才集聚和产业爆发。
二、引进对象
“高新精英计划”引进对象包括创业团队、创业个人和创新团队。
(一)创业团队(个人)资格条件
1.创业项目符合区域产业发展导向,能突破核心技术、提升产业水平、引领产业发展,产生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项目尚未在区域内落户或落户不足一年。
2.创业团队带头人一般应取得博士学位(特别优秀的可放宽到硕士学位或具有高级职称的学士学位),创业个人一般应取得硕士以上学位(特别优秀的可放宽到学士学位),上述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团队带头人属宁波市人才分类目录中顶尖人才的,可视情放宽)。
3.团队(个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发明专利,或带有成熟的创业项目与计划,且其技术成果国内领先,符合区域产业发展要求,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并能实施产业化。
4.团队主要负责人或成员拥有自主创业经验或在国际知名企业或机构中担任过中高层管理职务,熟悉相关领域业务和国际运行规则,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
(二)创新团队资格条件
1.创新项目符合区域产业发展导向,能突破核心技术、提升产业水平、引领产业发展,产生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团队尚未在区域内工作或工作不足一年。
2.创新团队带头人一般应在国(境)外高校取得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55周岁(团队带头人属宁波市人才分类目录中顶尖人才的,可视情放宽)。
3.团队掌握的核心技术应达到国内一流水平,或填补宁波相关产业研究领域技术空白,能推动产业技术创新。
4.依托单位运行状况良好,技术创新体系健全,配套支持措施完善,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以企业为依托的,所在企业应具备良好的经营业绩,能为创新团队提供必要的科研资金和研发设备,以及落实项目产业化所需的各类要素。
三、团队分类标准
(一)创业团队
A类创业团队项目须符合国际产业发展趋势,具有世界一流水平,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专利技术,能引领区域产业发展,产生重大经济和社会效益。
B类创业团队项目须符合国际产业发展趋势,拥有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水平的发明专利或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成果,具备较强的持续创新能力或成果转化能力,能推动区域产业跨越式发展,产生较大经济和社会效益。
C类创业团队项目须符合国际产业发展趋势,拥有国内先进水平的发明专利或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成果,具有较好的产业化前景,发展潜力较好,能产生明显经济和社会效益。
(二)创新团队
A类创新团队项目须符合国际产业发展趋势,拥有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水平的发明专利或自主知识产权,具备较强的持续创新能力,能大力推动依托单位(企业)转型升级和扩大发展,产生重大经济和社会效益。依托单位(企业)技术成果转移能力较强,双方有较深的技术合作或协同发展关系。
B类创新团队项目须符合国内产业发展趋势,拥有国内先进水平的发明专利或自主知识产权,具备一定的持续创新能力,能较好推动依托单位(企业)转型升级和扩大发展,产生明显经济和社会效益。依托单位(企业)技术成果转移能力较好,双方有较深的技术合作或协同发展关系。
四、资助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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