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关于进一步落实全县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的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工作方针,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持标本兼治、依法治安、诚实守信,深化改革创新,推进国务院安委会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和交通运输部安全风险管理“双试点”,着力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控机制”,创新安全生产监管服务方式,增强企业内生动力,提升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意识和能力,夯实安全生产基础,为我县交通运输行业又快又好发展奠定稳固可靠的安全生产基础。
(二)工作目标。力争到2020年,我县交通运输行业的“企业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安全生产格局进一步完善,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管理制度和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进一步健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显著增强,主体责任更加落实,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明显提高。行业安全生产事故总量明显减少,全面完成市交通委提出的2018-2020年有责事故死亡人数控制指标(2018年运管4人、客管1人;2019年运管3人、客管1人;2020年运管3人、客管1人。其中水上交通、公路养护和交通建设工程“零指标”)的目标,不发生较大以上事故,安全生产整体水平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相适应。
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主要内容
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指企业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定,在保障安全生产应当履行的义务、承担的责任,以及接受未尽责的追究。企业应当依法做到安全责任、安全培训、安全投入、基础管理、应急救援“五到位”。
(一)健全责任体系。一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相关台帐资料;依法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管理人员。二要明确各岗位职责。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建立完善从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部门负责人、班组(车队)负责人到所有从业人员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清单,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并与企业奖惩制度挂钩。三要落实相关单位职责。落实服务外包、劳务派遣、承包经营、设备设施租赁等单位的安全责任,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方职责,并落实统一的协调管理职责。
(二)强化安全培训。一要加强从业人员培训。要切实转变“重设备设施安全、轻安全教育培训”的错误观念,每月至少组织1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一律不得上岗作业。二要落实安全例会制度。每月至少召开1次安全生产会议,传达上级安全生产有关文件、通知要求,学习安全法律法规、生产标准、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知识,宣传典型经验和先进事迹,吸取典型案例的经验教训。总结安全生产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并提出相应的预防和整改措施。布置安全工作任务。三要健全主要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能力。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道路运输企业和危险物品储存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还应当自任职之日起六个月内,通过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并定期参加行业管理部门组织的相关专业知识培训。四要落实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五要积极引入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推行服务机构参与的“全员式、订单式、互动式、现场式”企业安全生产培训模式。
(三)保障安全投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承包经营的实际控制人以及个体经营投资人应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落实专项经费,专门用于员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安全设施建设,安全设备购置、检测、维护、保养,信息化建设,从业人员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风险管控,应急救援等方面,确保安全生产条件,并承担因资金投入不足导致后果的责任。
(四)强化风险管控。一要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要按照上级行业管理部门的要求,紧密结合实际,制定科学的安全风险辨识程序和方法,全面开展安全风险辨识。全方位、全过程辨识营运车船、生产工艺、设备设施、作业环境、天气情况、人员行为和管理体系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做到系统、全面、无遗漏,并持续更新完善。二要健全安全风险告知制度。建立完善安全风险公告、岗位安全风险确认和安全操作“明白卡”制度,落实安全风险公告警示措施。三要有效管控安全风险。针对安全风险特点,从组织、制度、技术、应急等方面对安全风险进行有效管控。尤其要强化对重大危险源和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生产经营系统、生产区域、岗位的重点管控。四要提升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成效。积极推广市级行业管理部门风险管控有关经验,积极推进部门(班组、车队)安全建设,建立完善安全风险、隐患自查自纠自报机制,建立完善企业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切实提升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主动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企业政策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zhengcedaquan/2018/1025/1137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