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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曙区科技局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度海曙区重大产业技术创新项目的申报通知

2018-06-06 企业政策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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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乡)街道、园区,相关企业:


  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推进“中国制造2025”工作的若干政策意见》(海党〔2017〕43号)和《海曙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海科〔2017〕28号)文件精神,决定组织开展2018年度海曙区重大产业技术创新项目申报,现就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重大科技创新项目主要围绕“中国制造2025”重大创新布局,重点突出本区支撑支柱产业转型升级、引领战略性新产业发展和传统产业升级中的重大技术需求,聚焦关键共性技术(标准、工艺)、产品(装备、品种等)和重大产业化目标,以产业链中的关键技术节点为依据开展研发创新,支撑和引领经济转型升级。


  二、申报领域


  1、先进材料:新型磁性材料、高性能金属材料、合成新材料的关键制备技术等研发及应用;


  2、汽车及关键零部件:新能源汽车用动力电池技术、结构件轻量化技术、汽车零部件关键技术等研发及应用;


  3、信息技术及产品:摄像模组、高精度传感器、先进半导体芯片及应用软件、人工智能技术等研发及应用;


  4、机器人和高端装备:精密机床、机器人关键部件、智能工厂(车间)、服务机器人、特种机器人等研发及应用;


  5、智能家电:传统家电智能化功能提升、家电关键部件等研发及应用;


  6、精密模具:精密注塑模具、超精密光学模具等研发及应用;


  7、新能源与节能环保:第三代LED技术及智能照明,节能环保技术等研发及应用;


  8、关键基础零部件、生物医药等其他先进技术研发及应用。


  三、申报条件


  1、项目申报单位须在我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具有项目实施的基础条件、完成项目所必备的人才条件和技术装备,有比较健全的科研管理、财务管理和知识产权管理等制度。


  2、企业经营状况良好,市场营销体系较完备,年主营业务收入5000万元以上,盈利能力较强,商业信誉较高;对于转型升级的企业,可以母公司营业收入为参考依据;对新成立的(满一年以上)从事对产业技术提升有重大意义、技术水平在国内外处于领先地位、研发团队实力强的,可以注册资金在2000万元以上为参考依据。


  3、重视研发工作,近三年每年用于高新技术产品研究开发的经费不低于当年主营业务收入的4%。


  4、申请的项目符合申报领域,项目研发投入在500万元以上,有较大的市场容量和较强的市场竞争力,技术有重大创新,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能够在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技术提升中发挥支撑带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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